大车司机从车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吓到打摆子了。
他哆哆嗦嗦的拿手机报警,打120再报保险。很快事故的原因就判断清楚了,因为牵扯刹车失灵撞上了桥梁路桩,而大车又一时间收不住车撞击在了失控的小汽车上才酿成了惨剧。
这事情说起来比较悲催,但毕竟是两条人命。交警赶到现场,很快划分好了责任,大车司机承担百分之XX的责任,免去刑事处罚。
毕竟这事儿只能说是天灾人祸,是意外。大车司机只能出个人道主义赔偿。
接下来就是报保险,赔钱的事儿了。
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值得好说的,唯一有意思的是,大卡车司机的名字叫王举。
没错,就是那个在百花奖上牙尖嘴利作死了想从凌晨身上搞点儿大新闻,最后被凌晨一脚给踹到住院的那个王举。
那一日,王举如所有自认为交了好运的人一样,最终还是追随者马斯特去了南州酒店。
在那里,马斯特已经为他准备好了选择题。
那是一把刀,不算很锋利的餐刀,但足够能让一个成年人将一个人的动脉刺穿的刀。
那把刀的旁边,还捆绑着一个人。
一个无辜的少女。
身上还穿着送餐员的制服,就在一分钟之前,这个少女和他一同进了电梯,还在电梯里向他微笑问好。
而现在,这个少女就被捆着嘴,眼泪婆娑着望向自己。
眼中满是求生的祈求。
马斯特很淡定,随手从餐车里抽出一把餐刀扔给自己,让他杀了少女。
王举记得自己当时很震惊,震惊的几乎下意识就想跑。
然后那把原本扔在地上的餐刀就插到了自己胳膊上,他甚至都没有看清楚马斯特的动作,那刀子就到了她手里,插进了他的大臂。
等马斯特把刀拔出来再递交到自己手上的时候,王举才感觉到了一丝疼痛。
刀上,还残留着他的血。
伤口处,冒出来的血有半尺高。
但这些都比不上马斯特当时嘴角的微笑,她淡定的像是在教你怎么去削水果。
这都是什么人啊!
王举吞咽着口水看马斯特,马斯特终于还是说话了,一句话,就判了死刑。不是自己,就是送餐的少女!
“杀了她,你能活。
你不杀她,我就杀了你们两个。”
死一个还是死两个,这似乎不是什么太难的选择。
在那一刻王举想的最多的是他只是被胁迫杀人,法律上不会判他死刑。
至于那个少女……
王举选择不去看她的眼睛。
一刀,又是一刀的扎了下去!
少女剧烈的挣扎,血先是粉色的,染红了洁白的衣衫,很快就变成了深红,用手一按,就能按出液体,后来不用按,那血液也能顺着衣衫滚落到地板上,变成一大滩深红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