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都是夏莱的功劳(1 / 2)

一点眼力价都没有,张代轻咳一声开了开嗓子,他的声音犹如泉水叮当在我耳边流淌:“我读高中那一阵,班上流行交笔友,我身边很多同学开始与一些来自天南地北压根不知道长什么样样子的人写信,很多人再收到信之后,兴高采烈看完,再热血满满地回信,总之似乎乐此不彼。但我高一时,八毛钱一张的邮票对我而言都显得太贵,不是我能奢侈消费得起的东西,所有我虽然觉得挺孤独,也很羡慕那些能与五湖四海的人交流的同学们,可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要交上一个笔友。”

哦,我还以为他要给我提起吴邵燕那个贱人呢,原来他是要说交笔友这事啊。

张代实打实的,也就比我高一届,而在我们那个高中时代,交笔友这事简直是风靡全国,我也交过一个,跟他一样我当时觉得邮票死贵死贵的,每次我给那个笔友回信我都要纠结很久,才舍得买一张邮票把信投出去,总之那段回忆虽然已经模糊,但倒是亲切。

在我的骨子里面,其实我还算是一个念旧的人,现在听张代提起这个话题,我忍不住搭茬说:“当时我班上也流行。基本的情况是,男同学交女笔友,女同学交男笔友,但都蛮纯粹的。”

盘着的大腿微微一动,张代嗯了一声:“后来,我为了攒钱还张大有帮我缴付的学费,我开始******做,我刚开始送牛奶,后面慢慢将那个鲜牛奶的校园代理权拿下来,我一个星期能挣到的钱越来越多,可我却还想要更多。于是在我高二初始,我开始给一个深圳出版的刊物做校园推广,我每卖出去一本,就可以提成3毛钱。虽然提的点额很低,可蚊子腿也是肉,多了个增加收入的渠道我挺珍惜。要推广这个刊物,我必须每天都揣着个样板书出去,有时候等公交车等得太久无聊,我会随手拿来翻一番。有一天,我在那本刊物上看到了一篇小短文,我看得眼睛发热,一时头脑发热下,我跑去那个刊物的编辑部,好话说尽找来那个作者的地址,我怀揣着莫名激动的心情,给她写了我人生中第一封信。”

大脑灵光一闪,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说的那个刊物,是叫《深圳读物》吧?”

至于我为啥会这么下意识冒出这么一句,不仅仅是因为我之前在香蜜湖张代的书架上,看到厚厚一大摞的《深圳读物》,更是因为巧合的是,我人生里面第一封信,也是通过这个刊物搭建的桥梁传递出去的。

张代挪动着手,再把他外套的边角往我的身上贴,将那些狠狠朝我刺过来的寒冷驱去一些,他竟没对我一下子猜中展露出哪怕一丝一毫的讶异,他的语速控制得更是得宜,声音的饱和度也恰到好处:“嗯,确实是叫《深圳读物》。这个刊物前期虽然推广得吃力,但它后面办得很火,全国热销,很多中学生几乎是人手一本。”

顿了顿,张代轻呼着换了换气,他继续说:“没给那个作者说我是她的小粉丝,我在心里面只是简单介绍下自己,说我想与她交个朋友,大家可以相互交流。本来,我那时候没有用个假名字的心思,可我即将要落款之际,汪晓东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我告诉我班上没有谁会用真名叫笔友,大家都会给自己取个比较有个性的名字,就相当于网名那样,他各种热心给我出主意,我招架不住就按他说的弄了个化名,揣着忐忑和激动花了八毛钱把信给投了出去。差不过过了一个月,我才收到姗姗来迟的回信。那个女孩的字迹非常娟秀漂亮,她回信的内容也淡淡的,带着礼貌客气的疏远,可我却像是着魔似的,不断地给她写了很多信。”

尽管我在高中那阵,也交了个深圳的男性笔友,我跟那个笔友也书信来往得特频密,但人有时候真的是一种双标得厉害的生物,我现在听到张代提起他以前对一个女性笔友的狂烈,竟满心的不是滋味。

忽然失去了搭话的兴趣,在张代有意无意的停顿里,我只是淡淡的应了几个字:“以前都这样,年轻嘛。”

仿佛完全陷入了自己回忆的世界,张代宛若并未察觉到我情绪里的敷衍,他呼出来的热气缭绕在我的脖子间:“可能是架不住我的热切轰炸,那个女孩后面也有给我回信,虽然她一如既往的淡然,但却不断地牵动着我的心。我原本想问她要一张照片,可我又怕引起她的反感,只好作罢。然而我却越来越无法控制被她吸引被她牵引,终有一天我抵挡不住自己心魔作祟,我忍不住给那个女孩写信,问她我能不能去看她。那一次她很快给我回信,她回了寥寥数行字,说大家应该以学业为重,让我不要再写信给她。”

哦,张代的意思是,他读高中那阵,就单相思他的女笔友?

那当初我问他在我之前有没有喜欢过别人,他说那只能算是淡淡的喜欢,他说的那个人不是吴邵燕,而是他素未谋面的女笔友?

推测他曾经喜欢的人不是吴贱人,我原本该欢欣一些的,但心里却莫名其妙像是有柠檬水流淌。

完全不愿意再被他用这样的话题膈应得满心苍凉,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直接叫停:“你说的这个,我越听越觉得无聊,我听了发困。”

估计是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把高中时代的青春往事拽出来溜一圈,张代的语速加快了些:“我很快就说完了。”

烦躁得要命,我只得耐着性子:“那你快说。别渲染那么多,说重点。”

或者是抵挡不住那些寒意刺骨,张代的大腿晃了晃盘得更紧:“收到那女孩要求终止联系的信,我一下子慌神了,我开始不断地给她写信,有时候一天一封有时候一天两封,但我发出去的信如沉大海,再也没有收到过回复。于是我做了我人生中第一次最疯狂的决定,我翘课,买了一张车票跨越几百公里,按照写信的地址跑去那个女孩子的学校,跑到她的班级去,趁着课间我厚着脸皮跑到讲台上问到底是谁叫某某名字,我得到的只是一场哄堂大笑。我终于在那一刻知道,原来不仅仅是我用了化名,我手上掌握着的那个女孩的名字,也不是她的真名。她当时应该就坐在讲台下,她就混杂在那些哄堂大笑的人群中,但她终究没有站起来承认她就是与我促膝长谈的那个人。所以,我青春里面那场淡淡的喜欢悸动,就这样被扼杀得一干二净,我就这样弄丢了她。”

我擦,这个傻叉,他曾经有过为别的姑娘那么疯狂的时候!而他真的就是个傻叉,我们今晚可能都特么的要死了,他大爷的还要拿他以前为谁谁疯狂到不管不顾的事来将我的心搅动得天翻地覆。

实在无力吐槽,我粗着嗓子:“你再说下去,我真的被你催眠得睡着了!”

然而张代完全枉顾我粗暴的喊停,他的语速慢下来,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那个女孩子的笔名,叫做于二唐。”

就像是被人突兀往心湖里面投下一枚手榴弹,不断有水花飞溅着朝我的胸腔上冲,我几乎是咬着张代的话尾音,声音止不住的颤抖:“你当时给那个于二唐写信用的名字,是不是叫夏小张?”

重重地嗯了一声,张代将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对,就是夏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