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邓兴安则有些不同,他老婆孩子的事情并没有被公开,他的官位也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这也就给他留下了一线生机。因为在领导的眼里,这显然也属于一种能力。
当然,一线生机不等于就是生机,如果不能牢牢把握住的话,什么都是白搭。
很明显邓兴安已经抓住了那线生机,只是不太牢靠,想要抓的更紧一些,必须要有强大的外力支持。
而他看上了萧晋。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魄力,非心如铁石、意志坚硬者不可能拥有。
简单来讲,他主动将自己的把柄拱手奉上的行为,其实就是在表达自己的诚意,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投名状了。
想通了这些,萧晋的表情就再次恢复了淡然,指尖敲打着桌面说:“我很好奇,你那位未出世的儿子的母亲是谁,当初我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邓兴安闻言瞳孔缩了一下,眼神里就多了一丝怨毒。
萧晋的狠辣还是超乎了他的想象,因为这话再明显不过——想要跟我结盟,那就必须把你的命根子交到我的手里做人质。
他甚至都不怀疑,一旦他做出了背叛盟约的事情,自己的小老婆和孩子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在官场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自然明白所谓的作风问题——不管是贪腐还是渔色,对于官员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真正能让一位高官下马的原因只有犯了忌讳和政治斗争失败这两种。
也因此,他只对萧晋说自己有情人和私生子是暗藏了私心的,只是没有想到,萧晋虽然不混体制,却对体制内的游戏规则知之甚详,非要把人质攥到手里,其实就是要拿他私生子的未来、甚至是生命来要挟他。
说到底,他还没有无情到摈弃人伦的地步,养了二十多年的大儿子马上就要死了,这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个,怎么可能会一点都不在乎?
邓兴安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看向萧晋的目光就像是要吃人,良久才吐出一口气,沉声道:“她是我家的保姆。”
萧晋睁大了眼,不是感到惊讶,而是没有想到答案会这么的简单且荒谬。
这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养情人养到没有丝毫蛛丝马迹的地步,还以为是这位知府大人的手段有多么高明,谁能想到丫竟然只是他娘的吃了窝边草。
要知道,这种和保姆勾搭在一起的蠢事,现在连一般的有钱人都不干了,社会上多得是晃晃钞票就岔开腿的女大学生或者女白领,一个出来当保姆的乡下或半乡下女人能有多大的吸引力?
长得祸国殃民?二十年前可能会有这样的小保姆,现如今外面早就变成屎尿横流的污臭大粪坑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是不可能再安安全全的跑出来当保姆的,除非已经被糟蹋成了黄脸婆。
邓兴安当然不会是一个荤素不忌的大淫贼,之所以会看上自家保姆,完全是因为官员的保姆都是衙门分配的,能被衙门看在眼里的姑娘,自然不是那些家政公司的乡下员工可比的。
就拿长相来说,不能妖艳,但也不能丑陋,以端庄为主,怎么看怎么宜家宜室,就更不要说对她们的学历要求最低也是中专毕业了。
而且,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他家的这个保姆恰好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懦弱性子,哪怕是被五品大员给睡了,也没生出多少虚荣心,不敢到处炫耀,更从来都没有想过取代房韦素的位置,留不下多少蛛丝马迹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说白了,这事儿就是巧合加运气,萧晋和陆熙柔他们先入为主,又没在邓兴安家里安监控,连房韦素这个身边人都察觉不到的事情,他们能调查得出来才是见了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