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欢捂嘴失笑,她白嫩的脸仿佛被桃花浸染过,带上了些粉色。
……
安水的基建做的很一般,开始的路还算平稳,在县城和村子中间,路就变得颠簸起来,林欢欢的胸前时不时的晃起波浪,看的我有点眼晕。
这种美景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们的目的地已经到了。
安水下属的昌宁镇...
这里就是林欢欢出生的地方,现在却成了他的梦魇。
安水的经济就不太好,昌宁镇还不如安水。
据说这里以前大部分人都去种罂粟,冒着高额的风险赚点微薄的钱。
还有更甚的,去提炼土料子,当年严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丢了命。
镇子里面一片凋敝,满眼都是脏乱差。
按照林欢欢的指引,我开着车来到她家门口。
我让跟我来的兄弟们在外面守着,只有我和林欢欢进了她家的门。
“走吧,别怕,有我在。”
我再次宽慰林欢欢,她深呼吸了几次,鼓起勇气跟我一起推门而入。
跟其他的房子比,她家的院子还算齐整,屋子也修的不错,看样子...她家的条件还算不错,可惜这跟她无关,由始至终,她对这个家来说,都只是件用来生钱的货物。
院子里面有条土狗,看到林欢欢后,立马摇着尾巴撒欢跑过来,围在她身边撒娇。
林欢欢蹲下身子,用手温柔的抚摸着土狗的头。
我嘴角扯出一丝讽刺的微笑,可能在这个家里面,把林欢欢当成亲人的,也只有这条狗了吧。
“走吧。”我站在她身边轻声说:“今天之后,你跟这个家就没关系了,你要是想的话,等会儿咱们可以把这条狗带走,以后跟你做个伴。”
林欢欢怔了怔,随后轻轻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这家人都在干什么,我们进来之后半天没人发现。
我跟林欢欢走到门口,发现屋门并没有关。我刚要掀开挡着的帘子走进去,里面忽然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语调里面带着点刻薄。
“那遭瘟的死丫头跑哪儿去了,打电话也不接,王老板还说今天要一起吃顿饭,顺便再相看相看呢,现在找不到她,跟谁吃去!”
林欢欢的身子瞬间僵住,那脸色也变得惨白。
一个男人的声音跟着响起。
“哎...是啊,咱们也比过了,王老板的钱给的是最多的,再多的也找不到了...你赶紧去找找,把欢欢给找回来...哎,不过万一欢欢要是不同意怎么办啊,这丫头性子犟,她要是不同意,咱们这彩礼不是泡汤了么?”
“哼!”那女人冷哼一声,说:“不同意?咱们先把钱收了,她要是不同意,咱们就给她下点药,生米煮成熟饭了,她还有什么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