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清晨,顾安安坐在书桌前面发呆。
手里拿着铅笔,面前的白纸展得平平的,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写起。
跟慕容铖在一起的这一段时间里,她基本上都没有碰过铅笔,如今再拿起铅笔都生疏了太多。双手托着下巴,使劲地想着。不过,在画手稿之前,她必须先把故事的文案先写出来。
嗯,就从夜店第一次与他邂逅开始吧!
顾安安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写写划划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什么灵感。
哎,醋坛子打翻的男人真是很可怕啊!连画个手稿也非要来比一下,关键的是这还要做成广告,真是头痛啊。
坐了一上午,屁股都坐酸了,也没有画个什么鸟来,最后她无聊地站了起来,想了一会,便走进了慕容铖的书房,看看能不能在他的书房里找到一点什么灵感。
顾安安翻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有什么关于手机广告创意的书。
在打开抽屉的时候,突然就发现了那一只亮晶晶的东西,她伸手扯出来了,原来正是她上次在梦天湖外面捡到的水晶天使。当时慕容铖还为这件事情训斥了她一顿,并且将这只水晶天使给收走了。
原来,他竟然藏在这里……
顾安安将这只水晶天使拿出来,然后自己的那只并列放在了一起,两只真的一模一样,应该是完全出自于一个工匠的手里。
唯一的区别就是天使底部的那名字不同,一个是Rebecca(丽蓓卡),一个是Vivian(薇薇安)。
之前,还以为这水晶是不值钱的地摊货,到处都可以买到,所以一模一样也无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