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知道有家法国牛排不错,带你去尝尝。”
看到秦树森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样子,陆默知道自己说对了,听说这总经理国外留学了好多年,这留过学的不是都会爱吃牛排吗?陆默深深地舒了口气。
这是一家高档的法国餐厅,淡雅的装饰,温和的烛光,桌中间一个白色的玉瓶里,放了一只蓝色的玫瑰,似乎连这夜也变得更加罗曼蒂克了。
一坐下,waiter就上来了,彬彬有礼地问道:“请问两位点些什么?”
“两份菲力和一瓶红酒。”看吧,有钱人连点菜都这么有气质,陆默忍不住一边翻WAiTER拿来的菜单,一边忍不住诽谤。
“你要几分熟的啊?”看看陆默都快把头埋进菜单里了,嘴里还念念有词,忍不住调侃道:“再看就穿了!”说着连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哦。十分熟。”
“十分?”秦树森脸上的笑容更盛乐,然后抬起头对waiter说;“那一份七分熟,一份十分熟。”
“十分?”waiter大概还从没发现有人要吃十分熟的牛排,所以愣了半晌,然后秉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转身就去叫菜了。
“怎样,十一长假玩得开心吗?”
“还好,主要是又见到了好朋友和一些以前的同学,所以就特别的开心了!”
还真是个恋情的孩子啊,这么容易就满足。
不一会儿,waiter就把菜端上来了。陆默实在是从来没吃过西餐,所以也就不会用刀叉,陆默看秦树森非常随意地拿起刀叉,然后一小块一小块的切起了牛排,然后吃了起来。
陆默也就有样学样,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子,然后就使劲地切了起来。不知是这刀太顿了,还是这牛排太老了,陆默都快把吃奶的劲使出来了,可那牛排就只是被切除了一个小小的痕迹,但离切开,还真差点距离。陆默再一使劲,“咔……”地一声,这突兀的声音在这餐厅太突兀了,一时邻桌的几个都一直盯着陆默看。
陆默头都不敢抬起头来了,一看秦树森那忍笑忍得很辛苦的样子,一狠心,就干脆拿起牛排,然后一口一口地吃起来了。恩,还真不错!
这下秦树森还真是忍不住了,一时这餐厅的一角就发出阵阵笑声。这下陆默就算吃的再香也无法吃下去了,只能放下,气呼呼地看着秦树森。
好吧,不就是考虑这个老板,结果就害自己吃顿饭还被嘲笑。
“好了,我帮你切吧!”
说着拿过陆默面前的牛排,一点一点地切了起来,也许这牛排实在是太熟了,秦树森还从没觉得自己切过这么难切的牛排。然后就递给陆默,陆默倒也不客气地拿过那大快朵颐了,由于吃的太急,一时噎住了,陆默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旁边的红酒就喝了咕咕地喝了。
就这样,咱们秦总经理原先设想的浪漫烛光晚餐就在陆默的笑料中过去了。可是秦树森从来没觉得自己有吃过这么开心的晚餐。秦树森觉得自己活了三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觉得生活也可以在那么多忙碌中天天那么精彩啊!
其实有句话说的好,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每天都是那么精彩,即使每天和她再平淡,你也能在那平淡中找到快乐。
也许是下午逛超市逛的太累,也许是在法国餐厅吃饭压力太大了,我们的陆默同志一上车就抱着那只狗狗抱枕睡着了,好像似乎梦到了什么好事情,嘴角还微微上扬,露出了小小的虎牙。
秦树森把车停在陆默租房的社区外,转身看看陆默那可爱额睡相,不自知地露出了笑容,正想再近距离的看看他,可是陆默好像是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一样,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然后就醒了。
“到了啊!”
“恩,到了》”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总经理今晚说话特别……恩。尤其是在说“恩”的时候,特别的魅惑。恩恩,怎么可能,陆默晃了晃脑袋,“那总经理我先上去了,谢谢你的晚餐。”虽然这晚餐的确吃的辛苦啊!说着放下怀里的抱枕,恩,真可爱,抱着真舒服,比自己床上那只熊舒服多了,可是不是自己的啊!
“陆默……”
“恩?”陆默转过头头来看着秦树森。
“陆默,我……”
“等一下。”陆默掏出袋里的手机,一看是张家打来的。
“张家,今天怎么有空打电给我了啊?你们家那位不吃醋啊?”说着还调侃地以为深长饿笑了笑。
“好啊,陆默,你就知道调侃我!”
“恩。你等一下!总经理,有什么事,可以每天在说吗?我先上去了,再见。”说着就挥了挥手,挈着手里的东西就向夜色中走去。留给秦树森的也就只是,“哎呀,张家,想我就明说吧,放心,我不会揭穿你的。”明明都揭穿了还这么说,这丫头说话……看来自己的追妻之路还很辛苦啊。秦树森手扶着脑袋,拿出手机,“喂,言书,蓝色情调,请你喝酒。”说完就挂了电话。
绚烂的色调,劲爆的歌声,还有**裸的**,在这个酒吧,都很好的诠释了上海这个大城市,年轻人在黑夜伪装下的一种奢靡与放荡的生活。
言书一走进就看见秦树森坐在一角,闷闷地喝着酒。旁边不是有穿着暴露的美女走上前去搭讪,可是都被他冷冷的回道:“滚!”
言书走过去,把手里的宝马钥匙往车上一扔,“怎么了?看来今天的烛光晚餐不是很顺利啊!”
“waiter,来一杯蓝色情调。”说着言书向柜台打了个响指。
“哎,我还真没见过一个女人对表白还怎么不以为意的。”说着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什么,你表白了!”言书拿起送来的就,大大的喝了一口,似是真被吓到了。这秦树森,是谁啊?竟然表白了!
其实这秦树森和言书是大学同学,言书来自农村,所以读书都就一直的努力,也一直很优秀,那在老师同学眼里可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学生啊,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考进了北大。可是在大学金融系里,言书第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这人就是秦树森。
那时的秦树森就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白天上课爱上不上,要么泡泡妞,要不就泡泡夜吧,可是连着两年,北大金融系的奖学金都是秦树森的。那这言书想想自己起早贪黑的挑灯夜读,居然还不如每天游手好闲的秦树森,那个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