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人马,已经是他那个小部落能够拿出来的所有青壮战斗力了,不是说他的部落没有人了,而是一旦这一万人马全部折损在这里,他们的部落以后就再也在王庭说不上话了。
他们的妻儿子女,可能会在他们战死之后成为别人的奴隶,他们的牛羊战马,可能都会成为其他部落的人的战利品。
草原的生活就是这么残酷,弱肉强食,没有青壮的部落,很快就会被其他部落吞并,到最后什么都剩不下。
“我是大汗的人,你认为我会放过你?”年轻人挑眉,一脸不屑的看着野禽孤。
其实他心里对这个人还是有些佩服的,能够在这种时候不舍弃麾下的人马,用自己的性命来担保。
不过就算野禽孤不引颈就戮,这些人能活着离开的,只怕也没几个。
这次他得到的命令就是不留活口,必要的时候能够把这些人招降便招降,不能招降便全部杀掉。
野禽孤道:“就凭你刚才没有痛下杀手。我们这七个部落有牛羊上十万,只要你拿着我们的令符回去,就能号令部落所有人。
巴图孟克只是一个外来小子,满都海可敦看重,他就是鞑靼的大汗。我怀疑他体内已经没了黄金家族的血脉。
我不容许这样一个人成为鞑靼大汗,这次大战他必定会败,就算不败,回到草原上的时候也是损兵折将。
到时候,我们保存了实力,而且这么多部落都是听从你的调遣,你要成为新的鞑靼大汗并不是很难的事。”
他抛出来诱惑不小,年轻人彻底沉默了。
年轻人低着头,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过了一阵之后,年轻人道:“下令投降,我保住你的部落。”
野禽孤笑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他感到很开心。至于自己是不是会死,他不考虑,也懒得考虑。
既然自己给出了条件,对方要掌控七个部落数十万人口,那就必须送他们上路。
号令一下,所有鞑靼汉子全部停止了动作,不得不说,野禽孤的命令还是十分有效的。
以至于有一些年轻人带来的人没收住手,还顺手杀掉了几百个鞑靼士兵。
一切落定,鞑靼人战死了不少,七万人马还能站着的,一眼扫过去看不出个大概,不过从地上的尸体看,这短短半个时辰,已经战死了将近一万五千人。
“你叫他们过来,我保住你们的部落。”年轻人将马槊房子啊野禽孤脑袋边上。
很快,另外几个万夫长就被他叫过来了,还活着的万夫长有五个,包括野禽孤在内。
对于年轻人带来的人而言,这些万夫长的脑袋是最好的军功,拿回去能够换取职位的晋升。
周围年轻人带来的士兵依然警惕的看着野禽孤的部下,并且有人在袍泽的掩护下开始装填短铳内的火药。
几人聚到一起之后用鞑靼语商量了一阵,然后是一段很长时间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