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睁开了眼,虚弱地看向我,伸出枯槁的手。我从怀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放入她手心,凑到她耳边轻语:“韬,本意为刀剑的皮套。将刀剑收入套中,韬光晦迹,锋芒隐去,使人松懈。”
她的眸子瞬时一亮,脸上现出久已不见的异样光彩。她已无法说话,只能费力地点点头。我笑了,握住她枯瘦的手,对她耳语:“儿子在临松跟着汉儒学了很多,经史子集,天文地理,只要能寻到的书,儿子都专研过。”
初到临松时尚有抵触情绪,可当我渐渐识得读书之趣,方才领悟母亲的用心良苦。匈奴人自负勇悍,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文人在部落中极受轻视。贵族即使幼时学些汉文,也只是粗通文墨,能来往文书即可。伯父将我一人丢在临松,让我习文。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斩断我的双翼。其实他不明白,正是从那些集前人智慧的书卷中,我汲取了无穷养分。待时机成熟,我便能张开双翼,腾上九霄,而男成不过是一只贴地飞行的小麻雀而已。
可眼下要做的第一步,仍是母亲给我的那个字:韬。
“母亲放心吧,我知道该如何一步步拿回失去的。”不止如此,我的眼光早已越出了卢水,飞过了凉州,望向东边的长安。
母亲眼里涌出泪光,满足地叹息一声,嘴角含笑停止了呼吸。我为她闭上眼睛,将那张小纸片烧掉,这个字从此烙进我的心底。
三年后,炎热的夏日傍晚。
我带着一群跟我一起吃喝玩乐的族中子弟,策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头顶高高飞过一只大雕,我兴致高涨,回身弯弓搭箭。大雕被一箭射下,侍从们策马飞奔过去,拾起雕给我看。我笑着从身后拿出皮囊昂头喝下一大口酒。在大太阳底下晒了许久,浑身的汗臭。好在猎获颇丰,也该回去了。
这三年我回到族中生活,从不问族内事务,只管游饮射猎,无聊了就去临松喝喝花酒。族中姑娘对我有意的倒是不少,可愿结亲者却一个也无。哪怕姑娘自家再喜欢,家里也不会同意。我蒙逊除了族长亲侄的名头,手里什么都没有。那些大家族们宁愿将姑娘一个个送入男成的帐篷,也不愿倒贴给我这个花名在外的浪荡子。
不愿便不愿,未来我一定会走出卢水,那些只能带来牛羊田亩的女子我还看不上。我沮渠蒙逊的妻子,必得为我带来卢水之外的钱财或权势,足以支撑我立起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至于情爱那玩意,从我自小最贴心的丫鬟倒入男成怀抱,这无用的东西便在我心中彻底泯灭。
见侍从们将雕绑上马鞍,我挥了挥手,大喊一声:“走!”
前方出现了一队车马。车头插着几面旌旗,旗子迎风飘扬,读出是个“吕”字。我拍马上前,将这队车马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