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滕翊一对比,周曦和这个贱人更让人窝火了!”简湘湘气得直跺脚,“让他过光棍节已经不够解我心头恨了,我看我得让他提前过清明节了!”
众人:“……”
--?--
侯铭的演唱会办在隔壁J市的蓝天体育馆。
下午,滕翊开车带阮妤前往J市。
蓝天体育馆的门口,侯铭的粉丝们早早便在等候。她们之中很多人都是组团来的,这些人统一穿着印有卡通小猴子图案的卫衣,手里拿着应援牌,一个个激动地与门口侯铭的人像立牌合影,仿佛那就是侯铭本人。
滕翊的出现,让部分散粉心猿意马,差点就忘了此行的目的。
“好帅啊。”
“就是就是,没想到侯铭还有这么帅的粉丝,果然帅哥和帅哥是相互吸引的。”
“不会是弯的吧?原谅我的腐。”
“怎么可能,你看人家,分明是和女朋友一起来的。”
“哎,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不是有漂亮女朋友,就是有漂亮男朋友,简直不给我们凡人活路。”
阮妤听着这些小声的私语,转头看向滕翊,他好像没有听到,一本正经地观察着体育场外围的构造。
注意到阮妤的目光,他低下头来看她。
“怎么了?”完全在状况之外的语气。
“没事。”
“要不要喝水?”他指了指身上的双肩包,“包里有水和零食,要什么和我说。”
阮妤点点头。
到点进场。
滕翊买的票是VIP,位置特别靠前。
阮妤坐定之后,往后一回首,顿时被体育场内那片巨大的橙色灯海给震惊了,橙色,是侯铭的应援色。
周围的几对小情侣都在自拍,阮妤也拿出手机,靠到了滕翊的身上,他原本正低头看手机,感觉到阮妤的意图,他抬起头来,冲镜头温柔微笑。
“你最喜欢侯铭哪首歌啊?”阮妤问。
“你喜欢哪首?”
“一起答啊,看看我们有没有默契。”
“好。”
“一二三,开始,《光外有光》。”
“……《光外有光》。”
两人异口同声地答,继而又一齐笑了出来。
《光外有光》是侯铭争议比较大的一首歌,听众分成了两派,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也很不喜欢。
真巧,他们都是喜欢那一派的,而且还把它当成了喜欢之最,这再一次说明了,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
演唱会主持人很快出场,阮妤看到主持人的那一秒,彻底惊呆了。
她没想到,今天演唱会的主持人竟然是她的偶像林虹。
“是林虹……”阮妤捂住了嘴,她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能这么近距离地看到林虹。
她不再是夹在书里的那张照片,她是真真正正在呼吸在和大家打招呼的林虹。
“奖励。”滕翊抬手揉了一下阮妤的发心,“演唱会是情人节礼物,见林虹是额外的奖励。”
他一直记得,元旦文艺汇演那时候,她给他出谋划策,他说过要给她奖励的事。原本早应该付诸实际了,但是,他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契机。
滕翊知道阮妤喜欢林虹,他想帮助她实现见偶像的愿望,但林虹长期在电视台工作,很少外出商演,这一次,也是因为侯铭演唱会原本的主持人因故不能前来,林虹作为侯铭同公司的前辈,前来友情救场。
“你早就知道今天的主持人是林虹?”阮妤问。
滕翊点头。
当然,否则他才不会带她来看侯铭的演唱会,毕竟,阮妤多看别的异性一眼他都是要吃醋的,更何况是让她盯着一个那么帅的异性看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
“你真好!”阮妤凑过去吻了一下滕翊的脸颊。
果然,在制造惊喜这件事情上,滕翊是个中翘楚,她和他简直隔着一个宇宙的距离,相较于他,她真是太小儿科了。
“先听演唱会,等结束了,我带你去要签名。”
“嗯。”
阮妤看着台上的林虹,她今天一身黑色的西装,看起来是一贯的优雅知性,虽然这份优雅与知性显得与这个热火朝天的演唱会没那么搭调,但是,她开口便镇住了场子,与平日稳重的主持风格不同,今天的她在台上显得幽默又风趣,网络上流行的段子随手拈来,惹起体育场内一阵又一阵的笑声。
厉害的主持人应该就是这样吧,无论什么场合,无论观众是什么年龄段的人,都能轻松应对,毫不露怯。
林虹做完开场介绍之后,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少年去远方》、《阴晴有时》、《怂》……一首首熟悉的歌在耳边回荡,侯铭安静地唱着,很少与粉丝互动,但尽管如此,每每唱到高潮,还是会出现万人大合唱的盛景。
阮妤被气氛感染,也一首一首地跟着唱。
《光外有光》是压轴的曲目。
侯铭开唱前,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他要把这首歌送给现场一位他最重要的人。
此言一出,粉丝哗然。
大家纷纷猜测着侯铭最重要的人是谁,这是要在情人节公布恋情的节奏吗?可侯铭并没有做详细的解释。
“我在人海跌撞,伤又添伤。路途迷茫,不及你对我说的那句光外有光……”
侯铭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一字一句地唱着,深情中隐约透着一丝悲情。
阮妤想,如果这是一场告白的话,那么,结果一定很伤。
除了侯铭,没人知道,这是一首唱给谁的歌,哦,不,或许那个人也知道,他要表白的那个人。
演唱会结束,侯铭在台上鞠躬致意,粉丝们高喊着他的名字,久久不愿离去,场面一度很感人。
滕翊牵着阮妤,最先离开,与他们同时起立的,还有坐在最前排的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白色的羽绒大衣,长发高高的盘在脑后,像是优雅的白天鹅。
三人一起走到门口。
那女人认出了滕翊,主动过来与他们打招呼。
“hi!滕翊!”
阮妤看着她的笑脸,也把她认了出来。
是汪雨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