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王对此事的处置,关卓凡大大不以为然。
西藏不是朝鲜、越南,不是中国的“属国”,而是中国的“属土”。自福康安奏请实施《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之后,驻藏大臣的角色,不再只是雍正年间的“监督藏政”,也不再是乾隆早期的和*喇嘛“共理藏政”,而是作为皇帝的代表,以钦差的身份,“总览事权,主持藏政”。
高宗、仁宗、宣宗,都曾反复强调,西藏“一应事件”,*以下,均须“遵照钦差大臣指示办理”,“禀命驻藏大臣办理”;非但如此,“一切陈禀”,*、班禅、噶伦,皆无权“直禀朝廷”——必须由驻藏大臣转奏。
就是说,*、班禅,虽然在礼仪上和驻藏大臣“相敌”,但实际上,他们不但是皇帝的属臣,还是驻藏大臣的属员。
驻藏大臣除了拥有西藏的外交权、防务权,还拥有行政、人事、司法、财政的最后决定权,是真正意义上的西藏的最高军政长官。
驻藏大臣对西藏,完全不存在什么“不干涉内政”的问题。
满庆庸懦颟顸,偏听偏信,放纵西藏内部的争斗;恭王则息事宁人,对争斗的结果予以承认,这么做,必然大大削弱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权威,启不逞之徒的野心,属于自废武功的昏招。
事实上,彼时朝廷虽然在英法手上吃了亏,但在西藏的权威犹在,如果驻藏大臣对夏扎、贝丹顿珠等人严词训斥,勒兵以待,西藏的内乱是起不来的——那个时候,还没有人敢造反。
热振固然是个笨蛋,但他是朝廷正式任命的摄政,就算要换,也得朝廷来换,绝不能允许谁力气大谁就抢过去做!
关卓凡以为,恭王如此处置,后患无穷。果然,不出一年,西藏就再次出了状况,这一次,把四川也扯了进去。
夏扎不仅脱却缧绁,还反过来攻倒热振,取而代之,最关键的外援,乃是甘丹寺主持贝丹顿珠。因此,夏扎做了摄政之后,贝丹顿珠青云直上,一路做到了噶伦代办。不过,此人野心极大,并不满足于一个噶伦代办,他盯着的,是夏扎屁股底下的那个位子。
贝丹顿珠一边以恩主自居,对夏扎予取予求;一边把持“甘哲仲基”,利用该组织,罗织势力,打击异己。
夏扎感觉到不对劲儿的时候,已是拿贝丹顿珠无可奈何了,贝丹顿珠羽翼已成,尾大不掉了。
双方龃龉不断,终于反目成仇,眼见当初热振和夏扎的故事,又要重演了。
不过,夏扎的人气,可比热振好得多,贝丹顿珠想拿对付热振的那一套来对付夏扎,大不容易了。
怎么办呢?
贝丹顿珠的目光,落到了川藏交界的瞻对上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