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哥伦比亚人葬身火海。
火起之前,轩军已经开出了城。后来,谢尔曼也不承认火是他下令放的,北军统一对外的口径是:火是溃逃的南军留下的奸细放的,目的是把北军赶出城去。
关卓凡的心情变坏了,他隐隐有了离开这个国家和这场战争的冲动。
这个时候,华盛顿传来消息:国会以119票对56票,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废除奴隶制。
几乎所有的美国士兵都在欢呼,所有的黑人和几乎所有的白人,白人里面应该还有不少种族主义者,但他们也在欢呼。哥伦比亚城的火光映在他们狂喜的脸上。
关卓凡被震动到了。
这是导致他们加入这场战争的最直接的原因,也是他们打这场仗的各种目的里最高尚的一个,而达成这个目的手段是他们自己的肢体和生命。
现在,这个目的达成了。
这场大火,就当是一场炼狱之火吧,是报应,也是涅槃。
美国的法律,除了宪法,其他的都可以在某种条件下改变。时移世易,总统、国会、最高法院,都有可能撤销废奴宣言。因此,真想彻底废除奴隶制,必须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
原先为拢住肯塔基等几个蓄奴州,一直不敢真正废除奴隶制,弄了一个《解放黑奴宣言》来充数。现在胜利在即,那几个州就算脑子全烧坏了也不敢叛变。林肯和共和党人开始推动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
参议院共和党占多数,修正案通过了;但众议院民主党占多数,修正案被卡住了。
林肯乃寻找对手的薄弱部位下手。
某众议员有在邦联军队中服役的亲戚做了联邦的俘虏,如果投了赞成票就可以释俘。
某众议员开了间公司,先查一查有没有偷税漏税。如果有,不消说了,一定会投赞成票的;如果没有,要不要政府合同呀?
终于,凑齐了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的票数,比三分之二最低有效票只多三票。
整个联邦一片欢呼,人们把林肯比作摩西,带领美利坚走出了埃及。
关卓凡想:现在,我才可以真正算是米娅口中的“奴隶解放者”了罢。
哥伦比亚在查尔斯顿以北,哥伦比亚既失,查尔斯顿的后背便卖给了北军,后路随时会被切断,情形仿佛萨凡纳和梅肯,坚守既不可能、也无意义,南军统帅部下令查尔斯顿守军弃城北撤。
查尔斯顿人感觉大祸临头了。他们早已知晓了亚特兰大和哥伦比亚的命运,也清楚自己在北佬心目中的“地位”。
和撤离的军队前后脚,查尔斯顿人开始大逃亡。
北军分出一支兵马,占领了不设防的查尔斯顿。
临行前,统兵的将领请示:该怎么处置查尔斯顿呢?仿亚特兰大例?哥伦比亚例?还是……更进一步?
关卓凡:仿萨凡纳例。
他的口气很严重:查尔斯顿未做抵抗,如果北军予以残酷报复,以后就没人“不抵抗”了,我军无谓的伤亡肯定会增加,什么都没有弟兄们的生命重要。你如果不严格遵守命令,不用上军事法庭,我亲手就“处置”了你。
谢尔曼没说什么,在查尔斯顿“大操大办”当然爽,但关卓凡的理由——减少伤亡、顺利结束战争,确实更重要。
于是,查尔斯顿逃过了一个本不可避免的大劫。
“挽救”查尔斯顿,是关逸轩在美国后世的史评中免于和谢尔曼并居“恶魔”之列的最重要原因,查尔斯顿人尤其感激,为他建起了铜像,称这位中国贵族将军为“查尔斯顿的解救者”。
哈莱克一班人幻想的类似亚述屠城、王莽京观的美妙场景没有出现。
查尔斯顿事件是一个分水岭,从南卡罗来纳州进入北卡罗来纳州之后,北军减少了对南方的大规模的破坏,“征集军粮”当然力度不减,但不再烧房子了。
北军很快得到了回报,在确定查尔斯顿不会被报复之后,萨姆特堡向联邦海军投降,这根引发了美国内战的导火索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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