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到此,按照李安的划分,至少四十五分钟,四十分钟是他所希望的时间。
这部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剧情的划分,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完整呈现所有的剧情,如何利用画面的切换演员的表演布景的安排来完美呈现剧情,需要导演来完成,演员们需要做的就一点,完美诠释自己的角色,不是为了快,是要能让观众们看懂的快,你弄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是演技无双,但那大多数的普通观众看不懂,需要拆分一点,多让观众反应一会儿,多给他一些信息提示,在这样的基础上,将所有多余的废话多余的表情都剔除,整部片子在明快节奏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有深度的东西供观众去挖掘,还不能是那种很深很难挖的暗线,考虑到观影感受,至多看两遍,你如果认真如果懂得自我分析,就能分析出剧情,再难再深那就失去了电影原本的乐趣,大家都跟着看探索节目看解密节目好了,这,不管你玩出什么花样来,归根结底,它还是一部电影,首先要履行电影的职责。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亚瑟这个人比较独特的人生经历,也可以算是一种独特的公路逃亡电影,他这不是短时间内的逃亡,而是一个横跨了人生二十多年的过程。
他在离开小镇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就在一家加油站的便利店,看到了通缉的告示,这里距离他的家乡不过几百公里,布鲁克的事情发了,亚瑟父子成为了通缉的对象,他清楚知道,小镇这边的大火之后,肯定会有人查,也肯定会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在小镇见过自己的人很多,别说是长头发挡住半边脸,就算是戴着面具也没用,黄皮肤亚裔这个事实是没有办法被更改的。
在整个上学期间,亚瑟的成绩是非常不错的,像是他这样之前有些内向懦弱的男孩,脑子只要是聪明的,往往都是逻辑思维比较好的,他不相信自己目前拥有跟警方对抗的资本,所以他选择了让自己依旧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亚瑟跑到了附近的一座城市,在这里被‘骗’入了一个小偷小摸盗窃兼街头贩卖-粉儿的小组织,认识了一个老奸巨猾的老迈克(艾伦阿金),跟随着他,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阴暗面,美利坚南部的许多城市,一直延续着南部居民彪悍的特征,跟警察对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所以老迈克活得很滋润,而亚瑟也因为足够的勤快足够的敢干,渐渐得到了老迈克的赏识,本来还想要让他做更大的事担当更大的责任,结果老迈克发现这个小家伙能力似乎也就到这个地步,有些傻大胆,到是个冲锋陷阵的好材料,却不是个干大事的人,老迈克也不敢将重要的事情交给他,还好这小家伙看起来够忠心,留在身边当个使唤人,是非常合适的。
亚瑟很聪明,或者说当他开始变得凶残之后,过去看似木讷的东西就全部被开发出来,尤其是每每他想到自己是如何从地下室脱困的,就觉得这世界没什么难事,每一件事都有其解决的方法,你没会解决只能是你没找到解决的方法。
老迈克的经验阅历,亚瑟就像是一块海绵一样迅速的吸收着,但他始终都告诉自己要低调要藏拙,倒也不是故意为之,是他始终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着好几条人命。
有了锻炼的条件,学拳疯狂的训练自己,就像是一条疯狗一样,老迈克甚至有时候吸食-粉儿多了,还会产生某种幻觉,似乎这小家伙就是一个愣头青,在自己身边充当打手的。
在这里,亚瑟更学会了如何跟警察沟通,如何不去惧怕对方,如何能够在面对他们的时候跟身边的人一样,如何掩盖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被抓的那种恐惧。
当活着不再是眼前第一要紧的事情之后,亚瑟的心思活泛了起来,他想要报仇,想要去找那名义上的父亲和那个男人,他知道,这需要一大笔钱支撑他,慢慢的查找,他在老迈克手下赚到的钱,就只是查到了一个信心,一个关于那个男人(程龙)服刑监狱的信息。
两年多的时间,亚瑟壮了起来,但样子却并没有多大的转变,这更是他的心病,他曾想到过去整容,但当他进入到医院之后,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就觉得自己太懦弱了,他的心底深处冒出了一个想法,我即便是这样,你们也抓不到我,至少抓不到当初那个杀人青年的我。
亚瑟被‘卖’了,他主动愿意替老迈克赚一笔钱,一笔扛罪进监狱的买卖,两到三年的时间。
这个时候的亚瑟是亢奋的,他在临出发的头一天晚上,在大家都觉得他是老迈克真正心腹两年之后出来就是组织内大人物的时候,他杀了老迈克,拿走了老迈克藏在家里地窖里的钱并藏了起来,这算是他两年多成为对方心腹得到的最有价值情报。
他要进去了,进到那个男人曾经服刑的监狱,他很亢奋,因为就在他进去之前,一个一直在追查当年那个案子的警探(马修麦康纳),竟然来到了这座城市来搜集资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