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汐皱眉问道:“这怎么回事?”
风宸淡淡一笑,抽回手掌,并不说话。
宋汐却猜到了什么,“是上次你磕长头的时候,留下的是不是?”
他仍旧不答,沉默的态度却说明了一切。
宋汐遂不说话了,良久,才开口道:“宁璟那里一种去腐生肌的药膏,对祛疤有奇效,下次我拿来给你。”
风宸莞尔,“这都是小伤,不用这么麻烦,我一个大男人,落点疤算什么。”
再说了,这是我挽留你的见证,是一种美好的回忆,我不想抹去。
宋汐却很坚持,“不,不能留。”
似察觉到自己语气有些强硬,宋汐又笑着补了一句,“宸宸的手原本这么好看,让我爱不释手,落了疤,可惜了。”
同一个意思,换一种方式,就能达到目的,皆大欢喜,何乐不为呢?
风宸只觉得那“爱不释手”很是动听,遂笑着点头,“那便有劳你了!”
似突然想起什么,宋汐道:“对了,那个尉迟狂歌呢?回来几天了,在府里也没看见他,是走了还是怎么的?”
风宸拉长了声音道:“狂歌啊,他未婚妻追来了,就赶紧跑了!”
宋汐诧异,嗅到了八卦的气息,“这怎么回事儿啊?”
风宸便将尉迟狂歌的事儿说了一遍,宋汐听得唏嘘,“要我说,这尉迟狂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二十多岁的人了,成天瞎跑什么劲儿!有个门当户对又对他痴情的未婚妻,还挑三拣四的,等错过了,将来有的他后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觉得自由是他最重要的,其他的,自然就不足为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