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忙于整合力量准备西进的周士相突然发现自己的钱似乎不够用了。
一直以来,太平军实行的都是公库制度,即规定作战中缴获的金银﹑绸帛﹑珍宝、粮食、盐油菜肉都必须上交公库﹐然后由公库视官兵家眷需要再行拨给。此制度保障了参加太平军的官兵及其家眷生活所需,也吸引了大量贫穷百姓参加太平军。
当初周士相在罗定时曾大力宣传“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肉吃,人人有衣穿”这个口号,而公库制度便是这个口号的保证。完全建立在人无私财和平均分配原则上的公库制度,在太平军创立之初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太平军的不断军事胜利,所占领的城市乡镇日多,财货来源也变得丰富,再加上大量降兵的加入,公库制度自然受到冲击和破坏。
人都是有私心的,从前那些一无所有的穷人突然有了自己的收入,在太平军中也有了一定地位,必然会开始聚集自己的私财。太平军兵员成份本就复杂,土匪、降兵占了六成之多,指望这些或为了活命,或为了发财而加入太平军的官兵能够严格执行缴获充公,严格律己,基本上是一件无法做到的事情。故而周士相在成立老四镇时便开始为官兵定饷,以此来确定官兵收入,保证官兵有足够的收入能够养活自己及家人。如此一方面凝聚官兵人心,另一方面也最大程度避免因为钱财而发生的抢掠和屠城。
潮惠大战后回到广州的周士相没有忘记战死和伤残的官兵,他定了高额的抚恤金补偿战死官兵家眷,并规定阵亡者为“烈士”称号。烈士家中男丁,成年者若从军直接定选兵饷,晋升时也可优先;若不愿从军,则可给予钱粮赋税减免。未成年的孩童则可入少年兵大营学习,毕业之后优秀者升入兵备讲习所进修,学成入军中从伍长、安军小使做起。无法升入兵备讲习所的则由各地官府安排,或在县衙做事,或在各乡、村公所任事。总之,周士相反复强调,绝对要保障烈士家眷待遇,哪怕大伙都饿肚子,也要省下钱粮供养烈士子女和他们的父母。
对于伤残者,周士相也格外重视,规定轻伤者发给伤残金并安排在各乡、村公所任事,如此既保证他们有体面的工作,长久稳定的收入,也保证了各乡、村公所任职人员对于太平军的忠诚度。不能自理的重伤者则专门在香山修建荣军院,安排专人照顾他们,此笔款项包括人员开支都为军帅府特别开支,并不由地方官府承担。
“只有心无牵挂,士兵们才会一勇直前,若是咱们抠抠索索,省不得点银钱,又怎能叫士兵们甘心替咱们卖命。”
“钱从军帅府开,不走地方,这不是本帅要减轻地方负担,而是要叫咱太平军几万将士都知道,本帅是他们最坚强,也是最大的后盾!战死不要紧,父母妻儿本帅替他们养着,还叫他们的子女将来有出息。伤了残了也不要怕,本帅养着,瘸腿断胳膊没什么,照样做乡长、村长,只要本帅在,只要咱们太平军,没人敢瞧不起他们!”
......
潮惠之战,太平军共计伤亡8890名官兵,其中阵亡者4620人。阵亡者的抚恤金在周士相尚在惠州时就开始由广东布政使司和军帅府一起统计准备,周士相回到广州后,伤残金的部分也都统计出来。与此同时,潮惠之战有功将士的赏赐也被统计出来,周士相花了两天时间一一核对,确认无误之后便批字同意分发。
除了抚恤金、伤残金,赏赐金外,周士相还给运粮的民夫和修建堡楼的泥瓦匠们发了赏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