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1 / 2)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中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空谷幽兰,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难言的魅力。

何况公孙兰身上还有名牌大学生的耀眼光环。

最要紧的一点就是——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萧潇从初中开始,就在卫周一中上学,迄今将近五年,一中的许多老师和同学,几乎是看着她长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产生审美疲劳了。

这当儿,公孙兰忽然出现,顿时就将原本属于她的光芒抢去了不少。

萧潇虽然不至于吃老师的醋,但漂亮女孩子的敏感内心,让她自然而然的对公孙兰保持着“警惕”,敬而远之。

他们也是去操场。

今天有一场友谊赛,是卫周一中对开元区机关干部。

这是老对手了。

卫周一中在开元区的辖境之内,与区机关相隔不远,机关里的篮球爱好者不少,机关篮球队在整个开元区都赫赫有名,经常会在市里区里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卫周一中篮球队的水平也不差,以体育老师为主,加上其他篮球打得好的年轻老师和学生,实力强劲,在各种篮球比赛中,时不时会和开元机关队狭路相逢。

过往的交手史上,双方互有胜负。

因为隔得近,一到天气好的时候,区机关篮球队的人就跑到一中校园来,向一中篮球队搦战。

正由于双方水平都不低,各有主力,所以打起来非常精彩,每次友谊赛,都能吸引到大批的观众。

萧潇就是其中最卖力的啦啦队员。

每次有这样的高水平的友谊赛,萧潇是一定要去看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何况燕飞扬还是校队的队员。

当然,是候补。

燕飞扬通常都不怎么上场。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埋头苦读的“书呆子”,除了成绩很好,在其他方面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打篮球也只是偶尔为之,很多同学甚至是同班同学,都不知道他还是学校篮球队的正式队员。

几乎都没见他上过场。

后来在食堂怒打混混,才让他“声名鹊起”,但也仅此而已。

接下来燕飞扬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他在外边做出来的一系列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目前在学校里还没有流传开来。很少有同学知道,他手里已经有了两条人命,更少有同学知道,他现在还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冠军夜总会的股东,以及幕后“老板”。

大家唯一知道的是,燕飞扬似乎已经确定无疑,要成为萧家的东床娇客了。

这些日子,他几乎每天都和萧潇待在一起。

萧潇一点也不避讳她和燕飞扬之间的亲密关系,两人并肩而行,挨得很近,就差公然手拉手秀恩爱了,但走得这么近,身子是不可避免的时常会挨在一起。

和公孙兰一样,燕飞扬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并且也是线装书。

那种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排版,让人一看就头痛。

这是真正的古籍。

只不过很少有人关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