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的床褥深深的快把时离整个人都淹没进去了。
之前一直睡在灶台的黑灰旁边倒是没有感觉感觉,但是现在重新躺回来自己的床上,忽然就感觉自己的床铺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温暖、柔软,带着舒服的绒毛。
还有……扑鼻而来的,属于特曼斯独有的身上的那种气息,叫人一时间仿佛感觉自己是在特曼斯的怀抱里一样,叫时离这一下莫名其妙的觉得有点耳朵发热。
翻身又滚进去了被窝里,明明把人都已经喊走了,怎么自己这一会反而就莫名其妙的想起来这个人来了。
叹了口气,洗漱完也的确是累了,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算是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这时候外面的动静都已经快要闹翻天了。
鞭炮声响的不停,听的时离都觉得头疼,慢吞吞的醒过来,推开窗户,就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
洛斯塔比想象中要聪明一些,哦不,要聪明许多呢,行动速度飞快,已经一个个的排查,开始挨家挨户的找能够穿上水晶鞋的姑娘了。
“听说只要能够穿上水晶鞋,就是王子殿下要找的未婚妻啊!好羡慕,不知道我能不能穿得下?”
“呜呜呜,我也好希望王子殿下要找的这个人是我啊。”
街道上都开始热闹起来,是为挨家挨户的,一个个穿着水晶鞋,只不过照这个速度,等到了他们这边的时候,至少要一周吧。
时离把窗户直接关上了,转身跟着下楼,两个姐姐已经在餐桌旁边等着吃午饭了,看到时离下来的时候神色明显有些复杂,一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