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兰很想和洛辉聊聊,加深加深在他心里的印象,热络热络彼此的情感。
说实话,她对洛辉很感兴趣,当然这兴趣指的不是那方面邪恶的兴趣,而是洛辉身上的一些谜团。这些谜团,一直都是国内甚至国际饮食界的大愕巨头们所头疼、又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些谜团,使得她看洛辉,感觉洛辉周身弥漫着一层神秘光彩似的,令她目炫神迷。
“季总,请你先出去一下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好好地思索一下,待会要怎么宰那美国佬。”从季兰炽热的目光中,洛辉自然能猜到她的一些心思,不给她开口的机会,摆了摆手说道。
“那洛总您慢慢思考吧,有什么事情的话,随时叫我一声。”洛辉的逐客令让季兰微微一愕,心头多少有些失落,颔了颔首,转身就要退出去。
“还有,季总请你以后不要叫我洛总,像我舅一样,叫我小辉就可以了。此外,我这个人不喜欢出风头,像今天在下面时的那些话,以后你就不要再说了。”洛辉淡淡地看着她,语气虽轻,却是勿庸质疑。
“我知道洛总您是个喜欢低调的人,但我说那些话,是余董的意思。”季兰本来心头有些失落,见洛辉居然主动让自己叫他小辉,登时有些受宠若惊,甚至多少有些感动,因为这意味着,洛辉是把自己长辈看待、尊敬自己的!
“行了,我知道了,谢谢你了。”洛辉苦笑一声,看来老舅对自己的低调是一点都看不惯啊。
“好的。”季兰退出雅间,把房门给带上。
洛辉在磨刀子的时候,余杰英已经接到了待宰的羔羊。当然,到底是羔羊还是豺狼,就要看洛辉这刀子磨得快不快、刀上的功夫怎么样了。
羔羊或豺狼是个美国佬,名叫兰扎夫。五十多岁的年纪。身高比美国人的平均身高要低出去不少,三等残废一个,身材却比大胖要胖得多,但比适才那个胖哥哥金小成,还要差几个级别。这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横竖感觉没多少差别,像极了肉球一个。
兰扎夫不知是智商太高。导致聪明透顶。还是曾经把脱毛剂错当成洗发水使用的缘故,总之他的脑袋上光秃秃的,杂毛都没一根。
兰扎夫是余杰英在美国拼搏时期的合作伙伴,两人的合作长达十几年,合作一直都非常愉快。他吃的也是餐饮这行饭,余杰英美国的那些产业。大半都是处理给他了。
余杰英在出站口接到兰扎夫,两人一个热情的拥抱,随后来到了停车场余杰英的车前……余杰英的座驾是不久前新买的,在德国那边才刚刚上市的宝马x系,中国这边车行根本就没得买,余杰英还是托朋友的关系,从德国弄回来的。
“哦。亲爱的余,你的车子好漂亮,好大气,像你的性格那样的豪迈……不过,在你们中国开这样的车子,显得很张扬哦。”兰扎夫看着这霸气的最新x系宝马,抚摸着其优美的轮廓、精美的烤漆,啧啧称赞着。却又笑眯眯地看着余杰英道,“余好样的,你在美国这些年没白待哦,把咱们美国总统大人的张扬,全部给学到了……”
肉嘟嘟的兰扎夫说的是地地道道的美式英语,说完还给余杰英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