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沈司霆站在那里,看到了她抬手的动作,他捏捏自己满手冻疮的小手,低下了头。
庄奈奈跟他继续赶路,看他一声不吭了,便问,“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饿的慌?”
“妈妈……”奶声奶气的童音带着几分坚定,“以后我会让你天天吃鸡。”
庄奈奈一怔,眼中一片模糊,在这个孩子的眼里,鸡肉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跟她在一起的这几年里,他们吃的最多的是谷子和鱼,养的鸡除非是死了,他们才会吃,因为母鸡要下蛋,鸡蛋给他补身子。
他没穿过好衣服,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从出生就跟在她身边吃苦受罪。
难得的是,这个孩子虽然有时候很淘气,但只要她使眼色,他接收到便会不再淘气。
相依为命的过程是尝遍酸甜苦辣的。
“好……等我们出去了,我们天天吃好的,穿好的,天天过好日子,你知道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吗?”
“做什么的?”
“你爸爸他……”庄奈奈想到曾经沈从宴对自己说的话,沉吟一声说,“妈妈现在不知道你爸爸在做什么,但是你爸爸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板,可有钱可有钱了,妈妈以前跟爸爸住在很大很大的漂亮房子里,穿好看的衣服,吃最美味的食物,是坏人把妈妈带到这里来才跟你爸爸分开的,奈宝,你见到爸爸,你想对他说什么?”
“我想说很多很多。”他带着美好的幻想说,“想告诉爸爸,我是奈宝,我是他的儿子,我和妈妈来找他了,我们都很想他。”
庄奈奈忍俊不禁,“好。”
越是往这边走便越是见到的人越多。
最让人不能忍的是,这个地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文明,还男多女少。
看到她的时候,一群男人疯狂的来抓她,庄奈奈和沈司霆身上枪里面的子弹都贡献出来了,最后可以说是弹尽粮绝。
跑了半个月终于跑出了森林。
当跑出来的时候,庄奈奈抱着儿子嚎啕大哭。
绝望逆转的滋味,不深陷其中,无人可感同身受。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为了获得重生,可以做一切。
庄奈奈为了和儿子离开F国,不惜去富裕的人家偷钱。
偷得钱不太多,但对她和儿子来说确实救命的粮草。
她们一路颠簸乘坐轮船离开了F国,前往了M国,为何不是直接回S国,因为没有去S国的轮船。
轮船上最里面的一间仓库里面都是偷渡者,大家人挨人挤在一起。
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男女老少。
庄奈奈让沈司霆坐在自己腿上紧紧地抱着,但还是免不了被想占便宜的人靠近。
估计是看她一个瘦弱的女人带个孩子,好欺负。
其中一个四五十岁的卷发男人把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见她甩开,便变本加厉的朝她的衣服内探。
不过,还没他的手刚碰到衣服,一把匕首便狠狠地扎在了他的手背上。
“啊!”他疼的惨叫一声,定睛一看,扎他的人竟是个几岁的孩子,眼睛里迸发出冰冷的寒意。
沈司霆把匕首一把拔出来,又让他惨叫了一声。
男人恼怒,站起身就想动手,还没抬腿,他便鬼哭狼嚎的一把捂住自己的裆部,趁着他弯腰,沈司霆更是没留余地的一刀捅进了他的脖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