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就在家中吃了饭,琳做饭的手艺可是越来越好了,程遥吃的很满意,嗯,吃货嘛自然是满意的。
闫鹏程也满意啊,哎哟,好吃的谁不愿意吃啊,对吧?
吃完了饭,就一同坐在沙发上聊天,不过,闫鹏程瞧着程浩轩又是在程遥腰后垫了个抱枕,又是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再一看程遥脖子上若隐若现的红色痕迹,哪里有不明白的?
虽说程遥已经穿了高领的毛衣了,可还是被眼尖的闫家小爷给看到了。
得,看来自家兄弟这是终于得手了?
啊呸——这话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是,终于抱得美人归了,嗯,不错不错,说不定啊,改明儿就能给他弄出个小侄子来。
哎呀,这小侄子估摸着跟程浩轩像,不过,估计不会像他以前那样,那么不苟言笑,软萌软萌的多可爱。
闫鹏程喝了一口红茶,想起了程浩轩小的时候。
那会儿,闫鹏程才刚刚小学五年级,长得壮,又是刚开始抽条儿的时候,再加上他是闫家三代单传啊,可不就是宝贝珠子似的供着?
但是吧,闫家老爷当着官,时不时地会出点儿意外,于是,闫家小爷早早地就开始学功夫了,关键他也爱学。
男孩子嘛,要是没打过架,那可真是脓包一个了,谁打架最厉害,谁就是那山大王似的存在,闫家小爷在家里一贯是老大的,他老子也得排第二,去了学校,在那群男生里头,你能让他位居第二?
这不是开玩笑嘛!
于是乎,闫家小爷就这么的,勤练功夫,就成了孩子王,上哪儿都是一群人跟着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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