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些荒谬,却不是不可能的。
偌大的舞台,那个身影就不紧不慢地走进了聚光灯之下,那个身影就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但现场观众却感受到了十万点暴击,太过震惊也太过意外,以至于说不出话来,那些欢呼和嘶吼全部都卡在了喉咙里。
来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搭配青色牛仔裤,没有任何花哨或者多余的装扮,甚至就连鞋子都是简单的白色帆布鞋,看起来就像是前来帮忙的实习大学生一般;但问题就在于,来人留着拉渣的络腮胡,沧桑之中透露着一股成熟和睿智,距离大学生活应该有段时间了。
来人按部就班地将板凳放了下来,然后将两个话筒架分别树立起来,一个用来唱歌一个对准吉他;而后还坐在了板凳之下,细细地调整着话筒高度,确保声音能够准确无误地传播出去,这才开始低头调整琴弦,进行表演之前的细节确认。
全场观众的万众瞩目之下,他就这样慢条斯理、不紧不慢地完成自己的工作,看起来完完全全就是工作人员,但在场每一位观众都知道,那不是工作人员。
那是蓝礼-霍尔。
蓝礼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准备工作,对着话筒低声说道,“抱歉,迟到了。”
不是问候,而是道歉,丝毫没有演唱会的规模,就仿佛这是煤油灯酒吧再普通不过的一场日常演出而已一般。
“刚刚在场外踩到了雪地里,靴子进水了,几乎就要冻结成冰。急急忙忙之中才寻找到了一双帆布鞋,犹豫着到底是不是应该赤脚登台,但最后还是选择了保暖我的脚底板,否则我也不确定和弦能不能演奏准确。”
打趣而平常的谈话,这是酒吧表演的惯例,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一些自嘲一些调侃,却能够让表演者和观众之间拉近距离。恍惚之间,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躁动就这样缓缓沉淀下来,透露出一丝煤油灯酒吧的平静。
“今晚挺冷的,不是吗?所以,威士忌应该是比啤酒更好的选择;不过,我不太确定民谣是不是比爵士更好的选择,你们知道的,爵士酒吧总是更加温暖一些,还有那些曼妙的女郎们。”轻松愉快的调侃让全场观众都轻笑起来。
“但现在我们就在这里了,还是让我们进入正题吧,也许,你们之前可能听过这一首。如果一首歌,从来不曾新过,但也不曾过时,那就是民谣了。如此说来,民谣也就是不会错误的选择。今晚第一首歌,我不太确定你们是否喜欢,但……就是它了。”
没有过多废话和客套,蓝礼就轻轻勾勒起了琴弦。
一盏灯光,一把椅子,一只话筒,一把吉他,这就构成了整个舞台。
清澈动人的吉他弦音通过印象传播了出来,晶莹透亮的乐符就在光影之间展翅高飞,所有的烦躁都缓缓沉淀下来,视线就这样牢牢地锁定在了蓝礼的身上,偌大的世界就缩小为那一束聚光灯的大小,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
“绞死我吧,哦,绞死我吧,我将不久于人世。”
他如此唱到。
猝不及防之间,眼眶里就氤氲出了一抹热泪,仿佛再次回到了“醉乡民谣”之中的那间煤油灯酒吧之中,仿佛再次侧耳倾听着勒维恩-戴维斯那孤单而落寞的衰人之歌,仿佛再次回到了那阴雨绵绵雾气不散的六十年代。
眼前舞台之上的蓝礼,大巧不工,没有多余的修饰也没有繁琐的点缀,只是用一把嗓音就让光阴开始倒流,真正领略了“醉乡民谣”精髓的观众都能够深刻地感受到,那些关于电影的记忆碎片都开始变得鲜活起来。
朦胧泪眼之中,就这样注视着蓝礼,他的歌声似乎比起“醉乡民谣”的表演又更加沧桑也更加潇洒起来,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胡子拉渣而已,更多还是因为隐藏在嗓音尾端的释然和苦涩,在吉他弦音之中一点一点晕开。
原来,音乐真的是需要用灵魂歌唱的,只有用心体会,才能够感受到旋律和歌词背后的真实情感,时光流逝和岁月雕琢都将在歌声之中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静静地诉说着那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