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晨,三个小分队就出发行动了。
陈小牧怀中揣着手枪,虽然只有两发子弹了,但也算有了保障,他本身就也学过一些格斗术,虽然比不上正规警校出身的陈小林,和从小就练过的许浮孟,但也不算差劲,这个小队的安全没有问题。
至于另外一个小队,有着蒋新颜在,应该不会有危险,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背后突然冒出火焰,对于这些还没有异能常识的人来说,会是怎样恐怖的事情?
至于许浮孟自己,就更不用担心了,他背上自己的背包,放了一瓶水和两盒饼干,就踏上了今天的搜寻之路。
哪怕地壳变动的厉害,然后经过海水的冲击,但他可以肯定,他还是在这个被戏称为魔都的城市的,所以他相信,如果剑泽和小娟还或者,自己或许有机会找到。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多加探寻很多信息。
这种时候,或许已经有很多小型的避难所了吧。有一些人运气好活了下来,随着这二十日的慢慢汇集,说不准已经有些地方汇聚着成百上千人,像许浮孟等人这样的小型队伍也肯定不少。
许浮孟朝着四周看了看,偶尔还能看到地上的尸体,经过了二十日的横尸街头,尸体已经腐臭了,许浮孟也就不再像以往那样,蹲下来发死人财,他的步子迈的很大,走起路来就跟普通人小跑一样快,他的体力是正常人的数倍,所以这项搜寻工作,他也比其他人要快速许多。
他不需要任何助手,他敏锐的五感,周围的风吹草动都能很快的感知到,而且凭借着他的速度,效率比起其他的三人小队或许都要快上一倍。
便利店附近是没有活人的,他们都已经确认过了,但附近的大街,那就不可而至了,如今的地球,到底上还有多少活人,那就不得而知了,但从现在的活人率来看,的确不高。曾经的华夏作为人口第一大国,已经人满为患了,这种街道上空空如也的时候,还真的不常见。
哪怕是晚上十二点时候的街道,行人也会比现在多得多。现在地上除了尸体还是尸体。
看了看周围的建筑物,这里曾经是魔都的富人区之一,和胜利便利店相隔两条街道,但却是天壤之别。这里是个高档别墅小区,曾经住在这里的,不是领导就是富豪,或者就是富豪**的小三金丝雀。
猛然间,许浮孟停下了脚步。
他抬起头来,与一个人的目光直接产生了对视。
那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大腹便便,可惜此刻面色泛黄,身上是黑色的西服,但已经破败不堪了。许浮孟没想到第一天出来还不到一个小时,居然就碰到了活人。
那人明显惊愕住了,他实在难以想象,居然能够碰到一个活人!
一阵踢踢踏踏的声响,那人大声叫唤了一声,就下楼朝着许浮孟跑来。
他一把抓住许浮孟,眼泪居然开始流下,他颤抖着,问道:“你。。。。。你有没有吃的!?”
这个胖子见许浮孟没有回答,他往许浮孟的背包瞅了瞅,他看到了许浮孟背包袋子上放着的水瓶,在阳光底下,那晶莹的液体倒映着光芒,比起钻石还要耀眼!
他吞了吞唾沫,却发现口干舌燥,哪里还有唾沫可以吞。
他能活到现在,还是因为凑巧在保险柜里放着两瓶珍贵的葡萄酒。他在魔都也算是富甲一方,中年胖子叫陈方,是做塑料制品的,在业界里很有名,被称为塑料花之王,曾经他的财富是以亿为单位计算的,他有自己的酒窖,可当他冲进酒窖想要喝水的时候,发现酒窖里的酒瓶在早就被水流冲下了架子,冰封解冻后,一切自然可想而知,当然是瓶瓶落地,碎了一滴的玻璃渣。
此刻他真是气啊,红酒为什么是玻璃瓶啊,如果是像饮料一样的塑料瓶或者一罐一罐,怎么可能会碎?
所幸他家里厨房内的食物还算充足,这些都能食用,这几天他都是吃着半生不熟的食物,然后喝着放在保险柜内,一瓶就价值三百多万的红酒。
他还记得他双手颤抖着打开保险柜的情景。这个防水的柜子里面,放着金条,房产证,少量的现金,和一些珍贵的古玩,以及这两瓶酒。
三百万的酒,哪怕是他平日里,也是舍不得喝的,这两瓶是他最后的珍藏,哪怕是平日里开开宴会,也最多拿出十几万一瓶的红酒。
可是,人到了渴的不行的时候,哪里会顾忌这么多?
陈方是个守财奴,一向抠门的要死,当他打开瓶塞,喝下这个一口就要数万元的红酒的时候,他的心在滴血!
以前还要慢慢的品酒,平穷出生,然后逆袭的他,一向喜欢附庸风雅,但这个时候,他尝不出丝毫的滋味,只觉得格外的甘甜,因为喝下去的不是红酒,而是生命的延续!他感觉到了,死神正在慢慢离他而去!
不过很明显,这个中年胖子没有意识到末世的恐怖,这三天时间里,他除了把最后一口的红酒给喝了,再没有进食任何东西了?此刻他肥厚的脂肪下面,是空空如也的肚子,这不,现在又开始叫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