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近正在给孩子们衲棉鞋,谷东一双,吱吱一双,俩孩子棉鞋里的棉花原本该是一样多的,宋团看着,啥也不说,抓过自己的棉衣,拆开,就从里面又分了一大把的棉花出来,匀到俩孩子的棉鞋里头了。
好吧,这就是爸爸啊,虽然平常不说话,但是连点棉花都恨不得全贴孩子身上。
四只小棉鞋,装上宋团棉衣上的棉花,胖的四只小炮筒似的。
“那肯定是承泽干的。”宋团特笃定的说。
这下轮到苏向晚奇怪了:“为啥会是承泽,承泽自己在书里还是个毒贩子呢,当然,现在我对这个持怀疑态度,不过总归不会任何事情都是空穴来风吧。”
宋团说:“具体的你可以去问苏小南,但是你想一想,你说吱吱是和他一起跑的,对吧,你还说秦州在将来,毒品猖狂的厉害,李激发现在就能贩毒,李大光能给她做掩护,那将来,必定他也可以远赴云南贩毒,承泽去云南,是因为他爸死在那儿的缘故,他爸曾经是缉毒警察,他叔叔贩毒,以牙还牙,拿毒品弄死他叔叔,不正是他的性格。”
“这就对了,应该是李大光死了之后,他的手下,或者是王红梅才会那么恨他,要把他活埋的吧?”苏向晚转念一想,还真是,这么一来就能说通为什么李承泽最后得给人活埋了。
好吧,俩口子对视一眼,可以说现在都很后悔,想当初他俩对于李承泽的偏见,可真是太大了。
这样一说,还有驴蛋呢,给人砍了腿。
还有狗蛋呢,拜了谷东做大哥,然后在秦州给人当枪手杀人。
谷东有父亲,叔叔罩着不用死,狗蛋却被人围追堵截,惶惶如丧家之犬。
几个孩子虽然正邪不立,但最后还斗的你死我活,几败俱伤,然后年级青青,正值热血的年龄,却归于尘土。
想着书中的厮杀,血光,听着现在隔壁几个孩子简直要闹翻天的热闹,真是恍如隔世啊。
不过,苏向晚还愁一点:“对了,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该去住宿舍了?”
“家里炕这么热,铺的这么软和,我为啥要去住宿舍?”
“那屋六个孩子,一张炕都躺不下,你不去住宿舍怎么办?”苏向晚反问。
宋团想了半天,毕竟他是男人嘛,事儿还得他做主,他说:“这样吧,牟芳芳那姑娘就甭往福利院送了,要不然,她还得背个日本汉奸的名声,我跟谷北打个招呼,县里头问问,看有没有好人家愿意收养她的。”
“那你赶紧去宿舍住吧,天这么夜了,吱吱和牟芳芳是俩闺女,承泽和驴蛋,狗蛋几个也是大小伙子,让他们夜里一屋子呆着不大好。”苏向晚说。
宋团下了炕,不但在收拾自己的衣服 ,居然连苏向晚的睡衣也就给拿上了。
“你拿我睡衣干嘛?”苏向晚问。
宋团想说点悄悄的话时候,习惯于看看外头,看有没有孩子进来。
“今晚去招待所,上回没套子,浪费了我五块钱,今天晚上咱得补回来。”宋团说着,扬了扬手中的套子:“我数过,里头有七个,今天晚上足够用了。”
五块钱的房费,在他这儿,七次才能回本。
苏向晚恨宋团这种小农意识,本来是死活不肯去的,怎捺他不但连她的睡衣,就连明天早要换的内裤一并都给收走了,因为苏向晚不肯走,索性把她一背,就往招待所去了。
三更半夜的,大街上倒是没啥人,但是,一个男人背着个女人,在这个年代给人看见,那是要批评的呀。
“你把我放下来好不好?”苏向晚挣扎着说。
宋团不但不放,还紧了紧手臂,把苏向晚往上筛了筛:“你大概不懂,这么背着家属去招待所,我咋心里那么美呢。”
是啊,跟背着猪要去上秤,然后宰了大吃一顿似的,想想那软软的床,吃起来美美的香,糙哥哥宋青山心里那个美哟。
本来,宋团两口子还以为,像牟芳芳这样的小闺女肯定没人愿意领养,却没想到,谷北在秦州一打听,还真就打听到一个愿意养牟芳芳的人来,而这个人,属于是苏向晚就算打死,也不愿意把孩子给他养的。
是的,那个人正是不论任何事情,都喜欢横插一脚的刘在野。
“什么,你想收养牟芳芳,刘在野,你甭搞笑了吧,你到现在就没打算再谈个对象什么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最近在秦州革命搞的厉害,又搞了不少浮财,当然,打扮的那叫一个英俊又潇洒,拂了把自己梳的油光发亮的头发,他说:“其实也不是我自己想收养,是我北京一战友,她想收养个孩子,她的意思呢,就是想要一个丑一点,胖一点,好养一点的小姑娘。”
“稀了奇了,一般人,都喜欢漂亮一点,乖巧一点的,你那朋友怎么反其道而行之,想要一个丑一点的,黑一点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说:“她长的特别漂亮,看不得女的长的比自己漂亮,对了,她还是咱们秦州大军区出去的,你应该听过她的歌声,她叫常丽萍,她对你家宋团还挺有具有一点,战友之间别样的关怀的,你大概不知道吧。”
好吧,果然,又是这个常丽萍。
“你认为,常丽萍就只是想收养一个丑一点的孩子?”苏向晚听完刘在野说的话,反问说。
刘在野对此很是认同:“是啊,那不然呢,她说了,自己主要的目的是想帮宋团解决点麻烦。”
“身居北京,操心着给我们家解决麻烦,她管的可够宽的。”苏向晚说:“明年,中日大概就要建交了吧,到时候常丽萍肯定会在赴日交流演出的演员名单里,我说的对不对?”
这个刘在野还真知道,中日建交,确实已经提上日程了,就是明年。
苏向晚于是又说:“牟其年和高原在咱们国家是间谍,在日本,那属于是民族英雄级别的,常丽萍如果去日本,带着牟芳芳的话,她可能从此就可以滞留日本,不用回来了,而且,她还可以得个英雄母亲的称号,你懂吗?”
刘在野本来是坐着,突然就站起来了:“操他娘的,你的意思是,常丽萍这家伙拐弯抹角,又是给我送茅台,又是给我送进口皮鞋,邓丽君的磁带的,她居然不是为了在你们家搞点小破坏,她是为了上赶着给日本鬼子当间谍?”
大山给这家伙吓的汪汪直叫,刘在野也是气的,一脚踹出去,踹到石桌子上,大冬天的,人的脚本来就是冻硬的,一脚没踢动石桌子,倒是踢疼了自己,抱着脚,疼的那叫一个嗷嗷直叫。
苏向晚冷笑了两声,转身就进厨房了。
说实话,这个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爱慕和爱情,太多太多的还不都是算计。
尤其是像常丽萍那样的女歌唱家,什么男人没见过,要孜孜不倦的在宋团身上搞破坏。
除了宋团太木,征服他能有一种铁树开花式的成就感外,最大的原因还不就是牟芳芳,那么一个有利可图的小姑娘?
这边刘在野从苏向晚家出来,正好就碰上苏向红扛着一根猪腿往土司衙门里走呢。
苏向红今年二十二了,清水县最漂亮的大姑娘。
那叫什么来着,想当初刘在野一见苏向晚,就有一种天崩了,地裂了,地球都不会转动了的感觉。
那种感觉,这辈子他都追求不到了。
但看见苏向红的那一刻,刘在野心里哟的一声,心说,这姑娘一看五官,就是苏向晚那个妹妹,她比苏向晚土一点,五官也没有苏向晚那么的柔和,让人舒服,标致的有点过分,又土的有点过分。
但是做为家属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家属啊。
怎么办?
要不就勉为其难,只要苏向晚肯求他一下,他就自我牺牺牲一下,娶了苏向红做家属算了?
擦肩而过,苏向红才不知道盯着自己的男人的脑子里有那么多的戏。
她欢欢喜喜的扛着一根猪腿进了门,特甜的喊了一声姐,隔着窗子就对苏向晚说:“姐,我打算要结婚啦,你猜对象是谁?”
“谁啊?”苏向晚从窗子里探出脑袋来:“你不会真的打算跟我做妯娌吧?”
“什么啊,以后赵国栋就是你妹夫啦。”苏向红笑嘻嘻的说:“他不是要调到青藏去嘛,我要跟他一起去青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