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沈大仙。”
出门以后,索菲亚便开始道歉。
沈欢摆了摆手,“这不怪你,你也没有需要道歉的地方。”
“可要不是因为我——”
“好了,真的不怪你,我这人虽然小心眼,但该明白的事理还是能明白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如果索菲亚是一个蛮横的大小姐,那解决起来会相当容易,什么冷酷的话他都能够说得出来,可现在索菲亚的行为是一点也挑不出来毛病。
是个人都喜欢装逼,即便低调也不可能在所有领域内低调。
沈欢也很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但被人侍奉的话就免了,现在索菲亚的态度就像是一个丫鬟,一出事儿不管因为什么都先说自己错了。
这么搞着搞着,反而沈欢开始觉得不自在了。
“可是——”
“别可是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件事情说到底,只能怪那个雷星色胆太大,把主意打在了不该打的主儿上。”
要不是因为这里是花旗,就刚刚雷星那个行为,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当然,除了沈欢嘴上说的那个原因,他心中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谁让自己的媳妇长得那么漂亮呢?
“距离大拍的时间还有三天,你爷爷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服用永生之酒?”沈欢开口问道。
“永生之酒的发效时间也是三天,我回去说一下的话,爷爷准备一下,应该今天就会服用。”
“是这样么。”沈欢沉思了一会儿,“那就今天吧,做完这件事情以后,我正好参加拍卖会,等拍到我想要的东西以后,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沈欢并不怎么喜欢帝国城,理由很简单,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华丽都比不上家乡的温暖,他对于帝国城和华夏的主要感受,就像是燕京对于长乐。
或许那里有很多地方都比不上这里,但家就是家,它有着一切繁华都无法取代的东西。
沈欢一直很喜欢春节,只不过现在再过春节的话,他一定会先感叹一下时间飞逝,不过距离春节似乎也不远了。
索菲亚也看出来了,沈欢并不喜欢帝国城,甚至连来花旗都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可看林妙诗的样子,也表现出对帝国城的向往,似乎只是单纯的来这里陪沈欢,所以她一直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能够迫使沈欢去做并不是很愿意的事情。
就好像是……沈欢来帝国城实际上对某种事物的妥协。
大仙是华夏的说法,现今不算是什么好词,但是对于索菲亚来说,这是她所知华夏文化中,最能够形容沈欢强大的词语了。
比沈大仙还要强大,难道是大大仙?反正以索菲亚的脑容量她是想不出,比沈欢更为强大的存在。
关于皇族她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在她的眼中,皇族还没有他们血族强大,沈欢想要干掉皇族,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碰巧了,这一次回到古堡后,见到的第一人依旧是路易斯,不过这一次路易斯却没有之前那般猖狂了,见到沈欢也是连忙打招呼,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像极了一个一脸谄媚的狗腿子。
对于这种人沈欢保持着自己本有的态度,一概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