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货车静静的驶出了浅水湾,车上坐着秋白,何必秀,何必秀手里抱着阿乌。
本来秋白想开自己的宝马的,不过何必秀觉得宝马太扎眼了,虽然秋白没有刻意宣传,不过秋白的车牌知道的人也是很多的,这次算是秘密任务,所以最后还是只开了一辆货车出来。
阿乌在何必秀的怀里很乖,这种又萌又可爱的小动物没人会不喜欢,反正何必秀挺喜欢的,把阿乌抱在怀里,不时用手指头去逗弄着阿乌,阿乌呢也忠诚的履行着做为一只宠物犬该做的事情,不时用爪子去挠一下何必秀的指头,一人一动物折腾得很欢实。
“看你挺喜欢狗的啊,怎么不也养一只?”秋白问道。
“没时间。”何必秀笑道:“而且我爷爷告诉过我,如果要在官场的路上走得更远,就得把当官当成一场持久的战争,不能分心,爱好最好也是不能有的,否则别人会针对你的爱好。”
“养狗这爱好没什么不好吧?你爷爷也太小心了吧。”
“这不是小不小心的问题,有实例的。”
秋白想了想,貌似好像还真有,好像一个权利很大的局长夫人养了一条爱犬,当成家人一样来疼,那位局长本身是一位不错的官,有点油盐不浸的意思,求他办事儿的人转而就朝那条爱犬下手,有些人更是也养了犬,最后那局长看到大家都是养狗的人,所以格外帮人办了不少事情,这一来二去,就犯错误了。
“那你岂不是活得很累?”
“各人的理想不同,如果我像你这样,我觉得更累。”何必秀淡淡的道。
“乐在其中呗?”
“算是吧。”
“别人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会不会想你这么小,然后官还这么大,是不是都挺惊讶的,估计是:哇,居然是美女,还是大官哎。”秋白做着夸张的表情。
“你当别人都像你这么幼稚?我的资料能看到的人不多,而且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我都会化妆的,这次你也得化妆。”
“对了,既然你说起这个案子,那么再详细给我说一遍。”
“别的你不用过问,反正就是让阿乌把凶手找出来就可以。”
“是,我知道,但是我好奇啊,四个缅甸人跑咱们南川来,他们是做什么的?杀他们的是我们国家的还是缅甸的?”
“凶手还没找着呢,我怎么知道。”
“切,就算没找着也得有怀疑对象吧?别告诉我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你也别以为我们那么神通广大,什么都知道,我们只知道那四个缅甸人是七天前进入的华夏,然后五天后到的南川,前天晚上被人杀死,这期间他们和谁有过接触我们确实不知道,不过有怀疑是国外的人做的,比如缅甸人。”
“死者的身份查出来了么?这点应该没问题吧。”
“另外三人中一个是游客,另外两人一个是旅店的收银员,还有一个是服务员,都是南川人,应该是目击者,只是殃及池鱼了,至于那四个缅甸人的身份,则是缅甸一家珠宝行的人,其中莫登是他们的老板,另外三人是员工。”
“珠宝行?那就真是劫财了呗,估计是他们的竞争对手干的,或许是在他们国内不好下手,所以一路跟随,等到莫登这些人防守松懈了的时候再干掉他们。”
“你可以去当侦探了。”
“还别说,我小时候的目标就是一个大侦探,救万民于水火当中。”
“那是大侠。”
“都一样,都一样。”
秋白满嘴胡说八道,车子很快开到了南川,然后在何必秀的指引下进入了南川市公安局,在这里,秋白将会和几个民警一起坐警车去出事地点,然后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何必秀从包里拿出眼镜,然后把头发盘了起来,然后又不知道怎么弄的,在脸上抹了点东西,等秋白再一瞅,哟嗬,平白大了好几岁,“平时你都这么化妆的?”
“嗯,差不多吧,如果出镜的话,化妆的时间要久一点,下车吧。”
何必秀到来,派出所的领导都出来了,秋白扫了一眼,很奇怪的是这些领导都是白白胖胖的,很可口的样子,穿着西装戴着领带,一看就是长期处于养尊处优的状态,这顿时让秋白对这几个人的印象不怎么样了,这么胖怎么抓坏人?天天坐办公室吹空调么?倒是一位名叫原队长的给秋白的印象不错。
秋白问了问何必秀,这位原队长有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叫原振侠,原振侠长得相当壮实,最少一米九高,穿一件军用背心,胳膊上的肌肉鼓鼓的,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压迫感,估计是相当能打。
“市长,这位原队长就是负责这起案件的。”胖局长点头哈腰的对何必秀说道,然后转过脸看着原振侠,又恢复了威严:“原队长,这次你们要全力配合林老板,务必把凶手审之于法。”
原振侠看看秋白,脸上没什么表情,看样子这位还是个刺头呢。
何必秀可不会去管他们中间的猫腻,很温和的对原振侠道:“原队长,那带我们去看一看那些尸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