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宥伦口中的难事,显然和《明报》无关,这倒让金镛来了几分兴趣,以林宥伦今时今日的地位,能让他感到为难的事情恐怕也不多了。
“今年初,我因为合拍电影的事情访问大陆,在京期间曾四处游览,偶经西郊,得知当地有一处公主坟,闻名而去,却见松柏掩映、青草茵茵,周围环境似乎潜藏着思古幽情和若有若无的怅惘,心中有所得,就想知道,当年长眠在此的女孩,到底是怎么样的性格、容貌,‘公主’的称号下,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后来有当地人和我讲,这里葬的是清朝的一位格格,民间的一位女孩被乾隆皇帝认为义女,死后便以‘格格’之名葬在公主坟……当时只把这当作是一桩趣闻来听,近日却偶有所感,想要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然后拍成一部电视剧。”
“此事对林生而言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金镛略微感到有些不解,林宥伦成名以来,已经有数百万字的小说著作,而每年平均会写四五个电影剧本,既然有现成的灵感,要写成文字对他而言应该不是难事。
“一开始,我是想把这个素材写成一个荡气回肠的武侠故事,可随着构思的深入,却慢慢发现,展现出来的东西更像是琼瑶式的言情脚本,这就让我十分为难,因为这类风格的文字,实在不是我所擅长的,硬写出来,只会不伦不类,白白浪费了一个好的构思。”林宥伦解释道。
金镛一听,确实有几分道理,然后就问林宥伦打算怎么做。
“我想找一个善于写此类文字的作者,由我提供情节框架,对方将细节补足,成书之后,影视版权归我,而小说则由对方署名出版,而且在写作期间,我还会支付对方一定的报酬。”
林宥伦说得很委婉,但话里的意思金镛还是听明白了,说白了就是找个“枪手”来写文,当然这个“枪手”的待遇是极好的,不仅有稿酬,而且还有署名权。
而林宥伦既然开出了这么优厚的条件,对“抢手”的要求自然也极高,不然他身为香港编剧家协会的会长,全香港会编故事的人,基本都集中在那里,也不用求到金镛这里。
这既是对金镛的一种信任,同时也是因为林宥伦在编剧协会找不到合适的人。
金镛手扶着藤椅,心里开始认真琢磨起这事,这高水平的“枪手”可不好找,文化圈里稍微有些名气的作家,大抵都有自己的一些脾性,最不能接受的恐怕就是命题作文。
按照林宥伦的描述,最合适的当然是台湾的琼瑶,但以那位心高气傲的性格,合作可以,要完全按照林宥伦给的思路框架去写,对方决然是不会答应的。
金镛的想法却是和林宥伦不谋而合,而林宥伦不找琼瑶的另一个原因是,后世这部小说就是琼瑶的作品,再面对琼瑶,林宥伦大抵会有一种做“窃贼”的感觉。
“林生心中可有适合的人选?”金镛觉得林宥伦就此事征询自己的意见,想来心中已经有了几个备选人。
“查老觉得林嬿妮如何?其他方面我不清楚,但她应该是我见多的写散文最好的女作者了。”林宥伦回答道。
金镛摇摇头说:“林生恐怕是错了。”
林宥伦一愕,问:“错了?”
金镛说:“你的话要省掉一个字。”
“哪一个字?”林宥伦追问道。
金镛说:“女字!”
林嬿妮文章最大的特点,是抒发*感时并不流于一泻无余,毫无节制,而对事物的分析,不单态度持平,见解也颇有其独到之处,如此说来,金镛的这番评价倒也不为过。
“林嬿妮文章虽好,但却以散文见长,而她的笔触不带尖酸刻薄,也不以讽刺人为荣,更没有故作惊人之语,你找她写言情小说,估计写出来会寡淡得很。”
金镛这么一说,林宥伦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过想当然,然后就急着追问了一句:“查老可有更好的人选?”
金镛微一沉吟,说出一个人的名字来。
“李碧嬅!”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