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吧。”闪电淡淡地说道,听不出喜悦与否。
叶逸安抱着闪电,走出了房门。
陶仁正愣神间,画面突然一转。
楼下,叶逸安正抱着一个婴儿喂牛奶,脸上全是初为人父的喜悦。
楼上,云曦用左手端着托盘,送到了姐姐床头。右手残废多年,她现在已经习惯用左手做事了。
“莲藕排骨汤,阿姆特意熬的。姐姐喝点儿吧。”
闪电胃口很好,加上阿姆精心调养,身体恢复得很好。
女婴取名凌莹。孩子姓凌,这是婚前就说好的。叶家父母也算通情达理,一开始不同意,最后也默许了。现在叶逸安陪她住在这边,逢年过节还是会一起去看叶家父母。
云曦像看电影一样看着眼前的一幕幕。她也注意到了,晋江给她看的,都是闪电的家庭生活,没有工作、任务之类的场景。
随着身体恢复,闪电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叶逸安完全担负起了奶爸的职责。小凌莹一天天健康成长,成了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模样完全继承了父母的优点,却没有母亲的异能。
这一天,是凌莹十八岁生日宴会,闪电特意回家参加。
对于女儿,她无疑是疼爱的。虽然她无法长期陪伴女儿,但不管在哪里女儿都是她的牵挂。
对叶逸安,她的心情十分复杂。非要说,她只能用三个字形容,不讨厌。喜欢,是从来没有过的。
然而,即便不喜欢,她也必须承认对方是个好丈夫。陶仁也承认。
陶仁怎么也没想到,叶逸安会做得这么好。
在她的记忆中,叶逸安生性冷淡,所有的兴趣几乎都给了书本。凌云曦追他追到他的班级去了,他的记忆中却是根本没有这么个人——闪电扮作她之前。而自己,也是费尽心思猜得到他的垂爱。
他冷淡,某种意义上闪电更冷淡。
在小说中,陶仁也看见了。当他爱上闪电后,是怎样的飞蛾扑火,怎样的倾其所有。若非这样,闪电也不会感动。
如果说,之前的叶逸安令人感动,之后的便是令人震撼。
十几年来,无论工作再忙,他都一定会将家里大小事务打理得规规矩矩。每一回闪电回家,都不会有丝毫烦心好不夸张,家是她最深的依恋。
只要他在家,凌莹的一切永远是他包办。小时候,洗澡、哄睡觉、喂牛奶、唱儿歌。长大后,吃穿学习等等。而只要闪电回家,不论再忙他都会推掉工作。虽然闪电薪酬很高,但家用基本上都是他出。除了家用外,有什么合适的衣服首饰她也会给闪电买回来,放在柜子里等她回家。
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傻子都会说。热恋时的赴汤蹈火、刀山火海,也并不稀罕。唯独几十年如一日的对一人好,太难了。甚至可以说比买彩票中奖几率都低。
闪电自己最初对婚姻其实并没抱多大希望,她太了解自己了,要是生活不如意的话她不会忍耐。反正她离了谁生活都没影响。
但是,他们居然生活了那么多年。就算不爱,也习惯了。
“妈妈,吃蛋糕。”凌莹切了一大块蛋糕给闪电。闪电结果蛋糕,看着女儿,笑了。她笑得非常幸福。
“仁仁,仁仁……”
陶仁从梦中惊醒,看见了闪电的脸。再一环视四周,发现自己不在寝室里,而是在……一个屋顶?再一看,这里是……森林?
“放心,天亮前我会送你回去的。”闪电摸了摸陶仁的头。
“这里是?”
“这里是一间废弃的小屋,很久没人住过了。”闪电看着天空,娓娓道来,“我偶尔,回来这里睡一觉。”扭头看向陶仁,说道:“今天离开后,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明天我就要走了,再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居然要以吵架结束,还是那么莫名其妙的吵架。所以我就返回去,把你带出来了。”
陶仁低着头,没说话。她现在心里很乱。
“我想来想去,你生闷气是在我和那个男生一起回来之后。你该不会……”闪电看着陶仁的眼睛,“吃醋了吧。”
陶仁心头一颤,脸颊瞬间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