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桑蚕(1 / 2)

天天这样吃,还真有难度。

别看方天做这二十四道菜只花了几个小时,但不论是烹饪的过程,还是取材的过程,都是以他现在的这个法师身份为基础的。

还是那句话,厨师会法术,神都挡不住。

这二十四道菜里,涉及的材料,让普通人来办的话,恐怕二十四天都办不好,而让这么多人一顿吃上二十四道菜,大院里的罗琳大婶等人就是齐齐上阵,估计也是办不到的。

所以,平平静静的,就这一顿饭中,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法师的莫大威能。

法师,国之柱石。

这是方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从这具身体前小主人的意识中得到的概念。但是那个时候,概念还只是概念,方天对此,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

而现在,当他自己成为法师之后,方天才知道,其中种种,是普通人连想象都难以想象的。

小琪琪的要求虽然难以办到,但是小小地改善一下大院的伙食,还是可以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方天教会了罗琳大婶等人,做土豆粉丝。

排骨,熬得烂熟,泥鳅,熬到连骨头都化了,这两种汤,配上土豆粉丝,其味绝妙。

就算让方天来评价,也觉得,这些原生态的材料,配上了比较合理的组合,哪怕是在罗琳大婶等这些寻常妇人手中,也极具风味。这种寻常饮食。甚至已经可以归入“美食”的范畴了。

说到底,饮食之道。材料才是根本。

七分材料三分工,这是方天向来的认识。

野猪的肉,方天刚来此世的时候,就已经领会过,那叫一个腥得不可思议,至于野猪的骨,就更不用说了,这里的土著。基本是不吃的,就以红石镇来说,会购买骨头的,多数是一徐得很差很差的零散佣兵。

或许,如果没有他们存在的话,摊贩也根本就不会把骨头拿出来出售。

弃之荒野,才是最常规的处理办法。

现在。枫林大院中,有了茶叶去腥,前前后后,方天又捣鼓出了其它的一些去腥作料,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这些土著在做野猪肉的时候。也就是把火烧到“熟了”、“能吃”为止。

倒不是他们珍惜柴火,而是,没有那种“死命死命煮”的概念,至于煮啊煮的一连煮上几天什么的,那就更是完全不可思议。

现在。枫林大院的做法就不一样了,熬骨熬肉的锅。几乎从来就是不熄火的,以至于让整个大偏院中都是浓郁的香味。大院里的小家伙就算不是饭时,也经常往那里凑,以期讨上那么一根半根骨头,一块两块肉。

野猪的肉与骨头,就这样,被方天“点石成金”地化作了一道鲜香至极的美味。

而现在,当土豆粉丝诞生后,排骨粉丝、鳅汤粉丝,就成为了大院早上的饮食,让大院里的一众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吃得是淋漓酣畅。

一连好几个早上全都是这个的时候,方天再次无奈地发现,如果他不弄出什么更好的东西出来,大院以后早上的伙食,恐怕就一直是这样了。

不过说句真心话,肉+土豆,本来就是最佳搭配,只需这两样,就基本满足了人体全部所需。

弄出更好的可以取代大院当下饮食的东西,哪怕就是方天,估计也是有心无力了。

这几天,因为时常闲着,方天又较多地和大院里的小家伙混在一起,尤其是被小琪琪缠得厉害。其间,方天更是被拉着,到后院的那个“乐园”中看一群小家伙们玩耍。

这里,方天为大院里的小家伙建下的乐园,早已经不止是大院里的小家伙所独享,而是成了周边好些大院小家伙的集会之地了,热闹得很。

而至于建在此处的那几张台球桌,许多时候,更是成了大家伙与小家伙的争抢之地。

让方天看得,摇头失笑。

在小琪琪的缠磨下,方天又在这里添加了一样东西——小房子,当然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一个个外形各异,或如兔子,或如猪头,或如老鹰等的小房间。

这些不像房子的房子,又让一群小家伙们爱死了。

尤其是大院里的那些小女娃,一个个穿着方天以前捣鼓出来的虎头鞋、蝴蝶鞋、星星鞋什么的,钻进钻出爬上爬下这些小房子,快乐得意的不行。

你们的童年,比我的童年,可要丰富多彩得多啦。

方天心中暗道。

不过整天这样玩,也不怎么是个办法。

恰当方天用那些山楂树上的山楂,弄出了糖葫芦,一个个小家伙吃得嘴都歪了。见此情形,方天便突然生起了一个想法。——不如,让这些小家伙们,开一个,专门对应孝子的糖葫芦店?

和欧文等人简单商量了一下之后,于是,镇中离枫林大院最近的一处街道上,枫林旅馆附近,很快地,就出现了一家很独特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