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浩被卖到第一户人家,长到七八岁,那家人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就不香了,被转送给亲戚,就是现在的养父母。
丁父丁母当时也是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收养丁浩后,对丁浩是真的很好,家里穷,养只老母鸡下蛋只给丁浩吃,夫妻俩节衣缩食、扣扣馊馊,却绝不让丁浩挨饿受冻。
几年后他们也陆续生下了自己的亲生儿女,但依然疼爱丁浩,以他为家里老大,有什么好事都先可着丁浩。
村里很多人家都不让老大念书,因为老大可以去生产上工挣工分,丁父却宁可自己多辛苦,也要让丁浩去念书,说多识字学文化没错儿,能心明眼亮。
丁浩初中毕业,本来是要继续上高中的,但丁父犁地时出了意外,腿切掉一半,走路都需要拄拐干不了重活,丁浩便辍学回家劳动,刚好要征兵了,丁父不顾亲戚们反对,执意把丁浩送去报名当兵。
丁浩体格好,被挑选去特训营,那时沈誉也还在队里,有一次带几个人执行任务,其中丁浩脑子机灵表现出色,沈誉很看中,此后丁浩就一直跟着沈誉。
似乎冥冥中注定,丁浩在京城街头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的,高叔高婶夫妻俩为寻找儿子,一路打短工,游走了大半个郭嘉,他们来到京城,一个在别人家当保姆,一个去车站当临时搬运工,有机会就上大街到处看人——专门看年轻人。
那天就被他们发现了丁浩,出于父母的直觉,还有丁浩五官长相跟高叔年轻时如出一辙,夫妻俩不顾一切拉住丁浩询问,又扒拉他身上,看到脖子后明显的胎记,认定丁浩就是他们的儿子。
丁浩没有办法否认,他走丢的时候四岁,能记住父母的样子,父亲变化很大,胡子长了头发半白,但母亲还保留原样,他记忆很深刻,看着激动得语无伦次,哭成泪人的父母,他做不到绝情离开。
但他又担心和亲生父母相认,会让养父母伤心,这么多年了,养父母尽力培育他,而他也早将他们当成自己的至亲家人。
沈誉让丁浩找人看守沈宅,丁浩把高叔高婶带了过去,告诉他们:就先这样吧,你们知道我在,我也知道你们,但暂时不能相认,等养父身体好些,再把情况跟家里说明,到时再看。
高叔高婶自然是完全同意,他们不求别的,只要知道儿子活得好好的,只要能看见儿子,足够了。
丁浩回乡下村里办完婚宴,就把新媳妇和养父母、三个弟妹都带来京城,他也买了四合院,能安置下家小。
他本来是没什么钱的,平时领了工资直接寄回乡下家里,吃穿用单位都管,身上基本不用留钱。
就近几年,沈誉和财迷孟桃结婚,做为沈誉的随从,丁浩眼看孟桃的行事做为,大开眼界,多少受些影响,又和刘建立徐玉霆他们一起,跟着跑了几趟,前前后后分到两三万。
丁浩做梦都没想过,自己能拥有这么多的钱。
他看孟桃嫂子眼睛不眨地买了好些个四合院,连徐玉霆刘建立两个毛头小子,没结婚也买院子,丁浩心动了,他想到自己复杂的家庭情况,就不把钱寄回家,抽空四处走走看看,买下两处院子,将来两边父母老了各住一边,他也好两边照顾着。
亲生父母在沈宅工作,好吃好住还有工资,以后能退休领养老金。乡下的养父母比较辛苦,也该让他们享享清福了。
三个弟妹大的十四,小的九岁,带到京城念书,还能监督着些,媳妇儿也要继续念书,孟桃嫂子说,将来公司规模会越来越大,需要很多人才,自己人优先录取,但必须有文化,最起码得大学毕业。
所以,一定要读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