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天祺不愧是玩乐高手,哄女孩子也很有一套,就连沈拂晓这种没啥浪漫细胞的人,跟他看了一次日落,都禁不住拿起手机,想将落日的美好与两人的身影一起拍下,让黄昏的一刻成为永恒。
太阳下山,傍晚来临。
盛夏,海风轻拂,他们手牵手,赤脚踩在沙滩上,一个脚印深,一个脚印浅,相携走回别墅。
“饿吗?”
宫天祺关心地问。
“有点。”
沈拂晓点点头,抬腕看了一下表,“已经快七点了,咱们回去吧。”
她并没有想过会留在这边过夜的可能,直到宫天祺告诉她,“今晚在这住吧,明天看日出呀。海边的日出更好看呢。”
“可是明天一早,我还得回单位加班。”
沈拂晓鼓着腮帮子,有些为难。
正是因为明天要加班,再加上她的母亲最近报团出国旅游,所以她今天才将闪闪和亮亮暂时寄放在沈轻轻家。
“没事,这边开车去检察院也才一个小时,明天早起就好了。”
宫天祺继续说服她。
笑话,他特地选择这间别墅,就是因为这里够有情调够浪漫,以便他开展某些不可描述的行动,事情做到这份上,他肯定不会允许她回那个破宿舍去。
“可是我没有换洗的衣服,而且,在外边过夜挺不方便的啊。”
沈拂晓还是不答应。
宫天祺早料到她会这么讲,很快就见招拆招,“想要换洗的衣服,那还不简单。你跟我来!”
话落,他不等她反应,立马拽起她的手腕。
“你有女孩子的衣服?”
沈拂晓狐疑地瞅着他,那表情,十分惊讶。
宫天祺轻咳一声,当然不会承认是自己未雨绸缪,大老早的就为她添置的,于是乎,脑子向来灵光的男人,找了一个非常不讨喜的借口,“丽莎的啊。以前丽莎不是在这住过一段时间吗,她衣服特别多,还有好多没拆封的,肯定有一款适合你。”
“哦。”
沈拂晓轻声应一句,看到他每次提起丽莎,总是神采飞扬,眼神好像也会发光,莫名地,心里又冒起了酸酸的泡泡。
知道宫天祺是打定主意住在这边,沈拂晓干脆随遇而安,任由他牵着自己上了楼。
上到二楼,经过一条梦幻的走廊,他们终于来到衣帽间。
打开门,见里边收拾得非常干净,雪白的壁柜里,清一色都是未拆封的大牌女装。
沈拂晓随手拿起一件衣服,见上边的标签,正是丽莎惯穿的牌子,不由得感叹,“公主就是公主,这个品牌,一件衣服顶我一年的工资了。”
这一屋的衣服加起来的价格,恐怕是她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宫天祺伸手选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在她面前比划,一边点头,兴奋地说:“这件挺适合你的,明天就穿这个吧。”
沈拂晓赶忙拒绝,“粉嫩的少女系,我才不要呢。”
他还真以为她是丽莎吗?
丽莎长相甜美,皮肤又白里透红,年纪也小,穿粉嫩粉嫩的颜色再美不过,而她,气质清冷,平日里除了制服之外,最爱的,还是牛仔裤加纯棉T恤,宫天祺太不了解她了……
思及此,沈拂晓心里不禁有些小郁闷,认为他是无意识地拿她去跟丽莎比较。
其实,如果他真喜欢丽莎的话,她一定会选择退出,大方地成全他们!
“那这件呢?”
趁她发愣之际,宫天祺又拿起了另一套。
沈拂晓一看,见他手中拿着一套七分裤加衬衣的职业套装,心情总算好了一些。
“嗯,就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