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樱花满天街(1 / 2)

王霄的心情不是那么美丽。

当搬运工都能当输了,这可真是让他无语。

还好最后离开的时候成功装比,顺手撩了一把妹子,这才没一肚子的怒火回去。

“李白作诗是真牛笔。”

王霄对于李白的诗才,那还是很佩服的。

毕竟他是做搬运工的,而李白则是完全用的是他自己的才华。

出于最起码的尊重,王霄并没有搬运李白自己的诗作,没想到这么就输了。

“利弊的酒品是真差!”

对于李白喝酒时候作弊的行为,王霄是非常鄙夷的。

哪怕他自己也是通过运行内力将酒水从脚底板逼出去,可最起码是先喝下去的。

不像是他李白,憋着嗓子眼装模作样,简直是丢尽了酒鬼们的脸。

心情不爽的王霄没有直接回皇宫,而是在洛阳天街上瞎溜达。

他此时的形象,加上脸上的怒容,还有那大摇大摆的走路姿态,妥妥的就是个街溜子。

天街以洛水喻银河,皇宫喻紫微宫,寓意天子之街。

这条超大型的街道足有四公里长,宽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近一百五十米。

而且在街道两侧种满了樱花树,石榴树,榆树,柳树等等。

这其中尤其是樱花树极多,在春日里漂亮的樱花逐渐发芽绽放,形成一条极为漂亮的樱花大道。

天街和这些樱花,并非是王霄弄出来的。而是隋炀帝的成果。

话说樱花这种被扶桑人称之为国花的植物,实际上是咱们华夏的原产。

大业二年的时候,万国来朝。

当时的遣唐使叫做小野妹子,虽然名字叫做妹子可实际上却是个男的。

他看到樱花如此漂亮,就将其引入了扶桑去。

所以小鬼子们所引以为傲的那些东西,实际上都是从华夏弄过去的。

王霄找了家酒肆,进去之后点了些酒水和小菜,慢慢悠悠的吃喝起来。

店家看着王霄的模样,担心他没钱付账。

招呼了几个伙计一起过去,正准备赶王霄出去的时候,却是被陈玄礼带人拦住。

一大把的铜钱扔进了店家的怀里“别给自己找麻烦。”

王霄坐在窗边独酌,看着窗外春风吹拂,落英缤纷,心中的不爽也是逐渐安静下来。

此时外面的天街上,也是逐渐出现了许多的马车与策马的行人。

他们大都是之前参加城外踏青诗会的。

王霄离开之后,李白等人也是感觉无趣,纷纷选择离去。

没有了这些大才子大诗人们,诗会自然也是办不下去。

好在经历了王霄与李白的斗酒斗诗,大家伙都对此感到非常满足,认为不虚此行。

返回东都的路上,依旧是在议论纷纷,意犹未尽。

马车上的杨玉环,就是其中之一。

“不行不行,真的不行。”

“哎呀,你别这样。”

“你再这样,我就要喊了。”

“你喊吧,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这段对话并非出自于银贼与妹子,而是马车上的杨家姐妹。

当时现场有不少人誊抄了王霄与李白的诗句,不过大多数后期开始誊抄的,这其中唯有杨玉环是真正从头到尾全都记录了下来。

正是因为如此,一路上杨三姐都在想方设法的要这些文稿。

而杨玉环自然是不愿意给了,两个妹子在马车上嬉笑打闹,那花枝乱颤的模样,让不少行人都摔了跟头。

她们乘坐的马车,是只有棚子的那种。

“那吕小布真不愧诗狂之名,居然能与李白太斗诗斗酒,虽然说最后输了,可也是非战之败。”

杨三姐一脸的憧憬之色“尤其是最后送你的那首美词,真的是太优美了。”

杨玉环面色微红,紧紧抱着自己怀中的诗稿“你以前不是说李太白才华横溢,最让人心动的吗?”

杨三姐撇了下嘴“那是没见到真人。”

“就他那精瘦的模样还好酒如命,哪里能和壮的跟头牛似的吕小布相比。”

说到这里,杨三姐嘿嘿笑着压低声音“强壮男人的好处,等你嫁人了就会懂得。”

杨三姐就是虢国夫人杨氏,她是杨玉环的三姐。

当年在蜀中生活的时候,就已经早早嫁人,夫家是裴家。

只不过丈夫是的早,父亲死后女眷们就一起到了东都这里来投靠三叔。

所以比起云英未嫁的杨玉环来说,杨三姐自然懂得更多,也明白强壮与精瘦之间的区别。

“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