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瑟刷完牙之后,仍然觉得没什么精神。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工作,真地想就这样待在家里算了。
最后洗完了脸,拍了个爽肤人,一照镜子,才发现自己脖子上的草莓印太明显了。
嘟囔了一句,还是快速地涂好了护肤品,然后就直接冲进了衣帽间。
换了衣服之后,再一照镜子发现脖子上仍然有印记,根本就挡不住。
那天晚上种的草莓才刚刚淡了,这又有了新的,这个顾湛,真的是太幼稚了。
正在想着挑一条丝巾,顾湛进来了。
“在干嘛?”
叶瑟回头瞪他,“你还问?看看!”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脖子,“这样让我怎么出门呀?”
顾湛的眉梢微挑,看得出来,心情不错。
“挺好看的呀。”
叶瑟的脸一沉,“还说?”
“本来就是嘛,真地好看呀。你看,我吸出来的草莓,是不是很性感?”
叶瑟的耳尖儿瞬间就红了,这人,还真是什么都敢说,脸皮这么厚的吗?
“先去外面吃东西,一会儿我帮你挑丝巾。”
其实吧,顾湛对于时尚呀,或者是对于着装之类的,还真地是不怎么懂。
长年穿白大褂的他,哪里懂什么搭配?
不过,从小在这种家庭里泡大的,再不懂时尚,可是审美还是很正的。
这里面大都是根据叶瑟平时的喜好选的衣服,都是新的。
叶瑟似乎是在跟他赌气,不动。
顾湛叹了口气,直接就把人给抱了起来。
叶瑟惊呼一声,“喂,你干嘛呀?放我下来!”
“带你去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