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望了众人一眼道:“诗词固然可以陶冶性情,但诗词之能,却远不止如此,我在秦地住过很久,我曾经听过这样的一首诗,每次听到,就能够感觉到心血沸腾,也是同样的一首诗,却能够让某些人,心惊胆寒,夜不能寐。”
他徐徐地站起身,一股子肃杀的气势,从他的身上缓缓释放出来: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
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他的声音,变得慷慨与激昂,充满了同仇敌忾,意气风发,豪迈雄壮的气概。
《诗经-秦风-无衣》谁也没有想到,白起会在这时候,把这首诗丢了出来,这首诗出自周幽王十一年(秦襄公七年,公元前771年),当时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于是这首充满了热血豪情的诗便诞生了。
作为秦人最伟大的将军,秦军的领袖和神祗,白起不知道有多少次和他麾下的雄师在一起高唱着这首歌,将秦国的敌人击溃,当战场上每每响起这首歌的时候,秦国的敌人便为之战栗,颤抖,溃散。
对在座的众人,尤其是姬重来说,白起的做法,真的是无异于把他拎起来反复抽了十七八个耳刮子,打得他晕头转向,再丢在地上,踩上个十七八脚。当时的秦,乃是忠于周朝的,但是到了现在,周王室威严荡然无存,留下的不过是你这样的草包饭桶!
项少龙叹道:“比讲学的风气,比礼乐的精通,秦人居七国之末,但偏偏是在秦国,却有这样的诗歌,也偏偏是秦国,是六国最大的威胁。”
他望向李园道:“屈夫子该是楚国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了吧,但是他落了个什么样的下场,有才而不能用,闻善而不能纳,会得些许皮毛,却在此引以为傲,项某虽不才,亦羞于与之论道也。”
李园的一张脸变得和茄子一样难看,长这么大,他还没这么丢过人过,但项少龙和白起的组合实在是过于逆天了,他只觉得身上一阵一阵发冷,几乎便要被气得昏厥过去。
“锵”
在他身后站着的楼无心大怒,忽然拔剑出鞘,直指项少龙,众人齐齐为之色变。
“住手,把剑收起来,你是不是觉得,今天丢人丢得还不够?”
李园一挥手,喝止了他的动作。
他恨恨地望了白起和项少龙一眼道:“园已定于三日之后,在赵氏行馆一会赵国高明,请项兵卫和齐壮士,还有在座的诸位,一起到场。”
丢下一句话,李园告别了郭纵等人,带着楼无心,匆匆离去,姬重也没有颜面再留在席上,和赵穆也赶着告辞了众人离开了,同行的还有龙阳君,他是魏国的重臣,姬重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游说的机会。
“哈哈哈哈,这小子平时拽得很,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今天在项兄还有这位齐壮士手下吃了亏,实在是让韩某开怀。来,韩某敬两位一杯。”
韩闯一向看李园不顺眼,他在韩国时便结识了项少龙,两人关系不错,见李园出了丑,开怀道。
“这人倒是个爽直的真小人。”
白起看了好笑,举杯也饮了一杯。
(白起获得1000点声望值)
手腕上的腕表一震,白起的嘴角微微上翘。
“老哥我完成任务了,但不知梦老弟他们做得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