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很糟糕。”我们刚走到马路上,他立刻就说。
我终于明白他跟我一起走,原来是为了继续讨论他已经跟他的小姨子讨论过几个小时的事情。
“我们不清楚那个女的是什么人,”他说,“我们只知道那混蛋去了巴黎。”
“我原本以为他们感情很融洽。”
“是很融洽。哼,你来之前艾美还说他们结婚这么多年从来没吵过架。艾美这人你是了解的。全世界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女人。”
既然他都跟我推心置腹了,我想提几个问题应该无妨。
“但你的意思是她完全没想到吗?”
“是啊。那混蛋八月份和她还有两个孩子在诺福克。他的表现和平常完全相同。我们也到那边玩了两三天,我妻子和我,我还跟他打过高尔夫球。他九月份回到城里,方便他的合伙人去度假,艾美继续待在乡下。他们租了六个星期的房子,租约快到期时,艾美写信告诉他哪天回到伦敦。他从巴黎回了信。他说他已经决定不再和艾美一起生活。”
“他是怎么解释的呢?”
“亲爱的朋友,他没有任何解释。我看过那封信。它还不到十行。”
“这件事太奇怪啦。”
说到这里我们正好要过马路,往来的车辆打断了我们的谈话。麦克安德鲁上校刚才对我说的话真叫人难以置信,我怀疑斯特里克兰太太出于某种考虑向他隐瞒了部分事实。结婚十七年的男人显然不会无缘无故地离家出走,肯定有什么事情导致她怀疑他们的婚姻生活并没有那么美满。上校从后面赶了上来。
“当然,他没什么好解释的,除非愿意承认他跟某个女人私奔。估计他是想让艾美自己去发现吧。他就是这种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