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天下人没有谁是这样的头发……”
“由你开始难道不好么?你看,我手艺多好……丫头,这个头发真是好看极了……”
他越是吹捧,她越是郁闷。这样短的头发,连发髻也梳不起。
她闷闷地,却见他一把就收起了那一截长长的白发。
“你干嘛?丢了啦。”
“这是我的,我留着。”
“留着干什么?恶心死了。”
他一笑,竟然珍而重之地找个盒子将头发装起来:“丫头可是为了我才一夜白头的。这头发,我可要好好藏着。藏一辈子,等有了小闺女,等小闺女长大,我就告诉她,她妈妈最爱的人是阿爹,哈哈哈……”
那是一种突如其来的酸楚。她怔怔地看着他,满是沧桑的面上那种得意到了极点的憨憨的笑容。秦大王,他如此得意,如此快活,仿佛生命里,从此欢乐无忧,就连战争,也无法遏止。
他轻轻拥着她的肩,烛光下,那截晶莹的小腿,洁白的纤长的足踝,如此动人心魄。他一伸手,就握住了那截柔软,仿佛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心动。
“丫头,你答应我,不要累着了,这仗,我认真打,你就跟着我,好好养身子。来日方长,我们要对付的除了赵德基,还要好好生活。我不希望赵德基灭了,你也倒下了,知道不?”
她轻轻咬着嘴唇,低低嗯了一声,声音低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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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先后派出的几拨探子回来,最有力的报道反而不是来自于岛上,而是陆上:有确切消息回来,朝廷的粮草大军被劫。准确地说,不是被劫,而是被烧毁了。
那一把大火,将刚出淮扬的粮草,烧了个一干二净,如今青黄不接,起码三个月内凑不齐粮草。
这个消息的来源,绝对确切。
秦大王拿着火漆封好的军情——那信封上的字迹,显得那么特别,仿佛是用左手写上去的,隐藏着一种别样的气势。
“丫头,你看,这字好奇怪。”
花溶接过来,仔细地看了几眼,这字体特别凝重,绝对是用左手写出来的,但绝不妨碍它的龙飞凤舞,甚至带着一股浓郁的气质特色——你一看这字体,就知道写字的人胸怀磊落,光明正大。
她一点也没有迟疑:“估算时间,刘琦等粮草快绝了。事不迟疑,今夜便是反攻的最佳时机。”
“好!”
部署是早就安排好的。
二人站在甲板上,看着络绎不绝的船只汇聚。马苏一队,刘武一队,周七周五兄弟一队,林四郎等一队。
秦大王一身重甲,站在甲板上,提着巨大的割鹿刀。陆文龙就在他身边,拿着双枪。他看着母亲背负的弓箭,这么久了,第一次见到母亲的神情如此良好。
花溶见他东张西望,显然是在羡慕那些独自领军的将领。
“文龙,等你再熟悉一些日子,你就可以独自领军了。”
陆文龙心痒难熬,如果是陆上,他完全可以冲锋陷阵,可是到了海上,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差了一截。
秦大王看着他们母子,哈哈一笑:“丫头,等这仗打完,我带你们去陆上玩儿。”
花溶微微一笑:“我倒更想早日回落霞岛。”
秦大王一怔,立即握住了她的手,心里十分欣慰:“好好好,打完仗,我们就回落霞岛。”心里曾有的不安,淡淡的不祥的预感,尽在她这一笑,烟消云散了。
回了落霞岛,便是天长地久的一生了。
火势是从傍晚开始的。
刘琦的大军听得被敌人反攻,偏偏为了节省粮草,连续三日只能吃一顿稀粥吊着性命。刘琦的运筹里,是等着最后反攻,哀兵必胜,不料,秦大王竟然比他想象的来得快得多。
他甚至来不及下令破釜沉舟吃个饱,敌人已经攻上来了。
先来的是一些花花绿绿的单子——众多的小册子,令人眼花缭乱,他根本无暇阻止士兵们去哄抢。士兵们大多不识字,但并不妨碍他们看懂,那是画的——当今天子,和他的两个金人血统的弟弟。
还有帽子——绿色的帽子,绿色的彩纸,令人眼花缭乱。
一名幕僚捡起一份单子,面色大变。
刘琦大声道:“念!”
幕僚只好战战兢兢地念出来:“当今天子,乱伦败德,偏安苟且,重用奸臣,原为阳痿。太后委身金人,生下两子,绿帽高戴,不亦乐乎。赵德基不灭金人,不思复国,反而横征暴敛,杀伐无辜……”
“住口!撕了,把这些东西都烧了……”
幕僚战战兢兢,放眼看去,士兵们都抢着那些绿色的帽子,看着传单上的内容——丑闻如长了翅膀一般蔓延。
真的,他们为之战斗的皇帝陛下,样样罪名属实,用半壁江山换来的太后,早就和金人生了两个儿子。
最厉害的是,传单上说,韦太后生了两个金人儿子,赵德基却阳痿不育,以后,将会传位于金人弟弟。这样,宋国的江山,就会不战而败,落入金人之手。本来,按照金兀术的送礼初衷,是要用两个弟弟威胁丑化赵德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