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们追我,我也不会和你们在一起的!!”
众黑粉:“!!!”
谁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是来讨伐她的!
为什么要听她在这里瞎哔哔!
黑粉们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正准备反击,忽的听见警笛声。
黑粉们瞪向明殊。
你不是说不报警的吗?!
明殊很无辜:“我真没报警。”
警察说是接到热心群众,发现有人聚众欺负人。
将这群人带回去,明殊立即将他们告了,气得那群黑粉,差点和她在警察局打起来。
明殊毫无偶像包袱,和黑粉们怼得非常热闹。
最后将他们分开,才算消停。
明殊没干什么,录完口供就可以离开。
不过她还没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后闻笛与粉丝大打出手,被警察带走。
如果不是标题不允许,明殊很怀疑,他们会写——双双入狱。
明殊点开看了眼,估计是之前那群人有人发的,被媒体看见,一番‘爱恨情仇’撰写后,就有这个新闻。
明殊转发。
闻笛V:假新闻,我没动手,我只是和他们讲道理,警察蜀黍作证。@X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点萌啊!]
[整天博人眼球,烦不烦?]
[怎么又是她,这几天都是她的热搜,有完没完了,一个靠卖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关注的。]
[楼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实力的好吗?我们笛子从十五岁就演戏,每一部戏都是经典,拿过影后Balabala……]
这位真爱粉将闻笛的生平写了个遍。
闻笛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并没有接触过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时间,就让当时的导演赞不绝口。
总结:我们笛子就是天生的演员,靠实力!
明殊收起手机,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咔嚓——
轻微的声音快门声响起,明殊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狗仔而已。
你越不让拍,越想拍。
朕让你拍个够。
所以明殊本来回去的路线一转,拐到附近去吃夜宵。
那个人也是尽职,一路跟着她。
吃完东西,打道回府。
那人还跟着她。
明殊忍不住回头瞅。
对方闪得快,明殊只看到一道影子。
她略微停顿,转身往回走。
她往两边观望,没看到人。
明殊咬两口糖糕,慢慢的转身往公寓走。
就在她离开后,转角处,一道黑影缓慢的出现。
他往前面看一眼,发现刚才离开的人已经看不见。
他从暗处踱步走出来。
他手里拎着相机,白色T恤,身形高挑,微微低垂着头,正好挡住旁边打过来的昏黄光线。
那人顿了好一会儿,才往公寓的方向走。
“诶。”
女孩子清脆的声音止住他的步伐,他循着声音看过去。
女生站在一棵树旁,踩在光与影的交界处,静静的看着他。
*
和谐号】
明殊:我知道你们不服气,但是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呢?打不过我,又没我好看。
黑粉:……
明殊:没关系,你们还可以恨我!
黑粉:……
小仙女:来!投票!我帮你们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