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宇开门进来的时候她还在打字,完全没理会唐宇。
“还要多久?”
唐宇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对于乔夏总是说些不搭调的话大概明白出自哪里,她写的小说就是那种让人看不懂,又能在里面寻找乐趣的书。
他是真的欣赏不来。
“呦!你回来了,这台电脑是你的吗?挺好用的,网速也快。”
乔夏一直用的是超极本,最初用的是老式的那种笨电脑,速度慢的要死,有时打字都会卡。
唐宇皱着眉,看着乔夏敲打键盘的手指,好像在弹钢琴一样,看着看着就入了迷。
“嗯!”
这台电脑是唐宇前几日去泰国时新配的,都是最高端的配件,当时为了买一台高性能的电脑逛了很多地方,结果都不合他的意。
最后,唐宇决定自己组装,里面很多大配件都是后期匹配的。
乔夏敲完最后一个字,直接更新了,看来她还是比较适合写书,这样才觉得人生没有荒废。
“晚饭吃什么?”
她这可是第二次问,如果唐宇还说不知道,那她就回三联会吃晚饭。
唐宇回来的时候去了一趟厨房,看着好像有牛排,不过不知乔夏喜不喜欢这里人做菜的口味。
“牛排!”
乔夏很喜欢吃,只要是吃的就行,大哥说这一点也不随妈妈,估计像爸爸。
提起爸爸,乔夏总觉得这里面有事,因为大哥一直不肯说,二哥也不肯说。
“走!走!走!”
乔夏连忙起身,不提吃的还没觉得饿,就这么一会,竟然觉得饿的有些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