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想听一首歌?
许元他们听到王桓的话,齐齐一愣,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
半响后,许元定了定神,才问道:“王导,听什么歌?”
王桓道:“一首唱给京城这首城市的歌,同时这首歌我觉得也可以送给曾经的你们,以及正在这座城市挣扎的北漂一族……”
四人瞬间呆滞。
他们刚才听到王桓的话,以为王桓的意思是让他们去网上找一首歌听。可现在听王桓的话,是想为他们唱一首新歌?
四个人几乎傻眼了。
半响后,许元才回过神,他连忙道:“王导,您千万不要这样,我们担当不起的。”
“对,王导。我们哪里能让您唱歌送给我们。”
“王导,真的没必要。”
“……”
何朗等人同样说道。
王桓笑了笑:“不算特意为你们写的,算是有感而发吧。在这个城市,现在依然有着千千万万的北漂族。他们在城市的底层挣扎,住在狭窄的出租房里,吃着没营养却不廉价的盒饭,看着眼前的灯红酒绿、高楼林立。这种滋味,我想外人很难感受得到。所以,我觉得如果有一首歌写出他们的内心感受,也能够让他们不安定的心有一份寄托。”
既然王桓说出了这番话,许元等人再也不好反驳。不过四人眼神都变得炽烈,目光定定看着王桓。毕竟在他们看来,正因为许元刚才的那番话,才让王桓心中生出写歌的念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王桓这首歌就是为他们而写的。
这个荣誉,太大了!
以后他们说出去,绝对能够吹嘘一辈子。
许元下意识道:“那,王导您准备什么时候唱这首歌?”
王桓看向音乐会所的驻唱台,开口道:“现在。”
……
这时候,王桓已经知道了驻唱台上唱歌的乐队四人,是来自遥远的鄂省,四人的乐队名叫“花开乐队”,一行人来到“北漂一族”唱歌已经有了两三年之久,凭着激情洋溢的演唱和深厚的唱功,很快在这里获得了不少名气,深受顾客欢迎。
很快,《It`s my life》结束。
啪啪啪!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许多人站起来大声叫好。
“太震撼了。”
“跟桓哥相比,唱出了不一般的味道。”
“真的唱的太好了,埋没在这里可惜了啊。”
“没错,如果能够给‘花开乐队’一个好的机会,未必比现在的一流摇滚乐队差。”
“没办法,时也命也。华夏民间的音乐人太多了,不知道被埋没了多少音乐才子。你们看之前的十二摇滚天团,不也是默默无闻?最后被桓哥一手捧上来,立即跃居为华夏最当红摇滚乐队。可惜啊,花开乐队若是能被桓哥夸赞一句,估计也会大红大紫。”
音乐会所里的观众气氛热烈,和外面呼啸的寒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只不过因为灯光昏暗,加上王桓几人衣服包裹的严严实实,所以大家都没有关注到王桓这一行人。
主唱许航喘了几口气,笑着道:“谢谢大家,感谢每一个人对‘花开乐队’的支持,请容许我们稍稍休息几分钟。等一下我们会给大家带来一首《蓝莲花》,这首歌同样是桓哥的歌曲,也是我们最喜欢的摇滚,希望大家也能喜欢它。”
“没问题,就唱它!”
“哈哈,桓哥的歌很好。”
“对于我们北漂一族来说,桓哥的歌每一首都值得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