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看看程处默又看看云烨仿佛看到两个怪兽?什么人能自恋到这种程度?云烨虽然被捆着却一副将要入洞房的新郎官模样,程处默摩拳擦掌似乎这就要入皇宫抢人,不理会这两个神经病,自己还是考虑一下如何让云烨兑现诺言比较好。
李安澜非常生气,今天就遇到一个登徒子,当着太子的面就敢叫自己老婆,一看就是哪家的膏粱子弟。太子身边就没一个好的,全天下的窝囊废怎么都聚集在长安,个个打扮的油光水滑,肚子里全是草。想起前段时间父皇要把自己嫁给长平郡公张亮的次子就怒不可遏,那是一个怎样的混蛋啊!人长得丑也就算了,涂脂抹粉头上还插一只碗口大的绢花,一张口就丑态百出。父皇都气乐了。一首《关雎》背得磕磕巴巴,城南五粮仓的粟米都算不整齐,这样的草包还硬说自己是马上将军,骑在马上晃晃悠悠,自己用石子惊了一下马,就抱着马脖子哭爹喊娘。父皇看来真的讨厌自己,随便找一个人就要把自己嫁掉。
正在她自哀自怜之时,小铃铛跑了过来,她今天被借到听涛馆听差,听说是要伺候两个新来的学子,这皇宫里只有自己的丫鬟被借来借去,自己不许,架不住母亲苦苦的哀求,唉!苦了小铃铛了。
“小姐小姐,我回来了,”梳着宫女发式的小铃铛欢叫着推开窗户,屋外的阳光洒在李安澜的身上,一下子就驱散了她心中的阴霾。小铃铛是一个彻底的乐天派,从不知忧愁为何物,见小姐在看她,就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叶包,小心的打开,里面是一只油黄的鸡腿,她把鸡腿递给小姐:“小姐,快吃啊,这是我今天从一个傻相公饭盘里撕下来的,他都没有发现,味道可好了。”
李安澜心中一阵阵泛酸,自己乃是堂堂长公主,就是因为母亲身份低下才会被人遗忘一十二年,如今到了皇宫因为自己不满父皇忘记了自己,不想向他投降,就落得个自食其力的地步。平日里连肉食都少见。小铃铛吞咽口水的样子让她倍感凄凉。
她撕下一条鸡肉放嘴里慢慢嚼,仿佛要把那条肉里所有的东西都要咽下去,把剩下的鸡肉给了小铃铛:“我有这点就够了,这几日没什么胃口,你把剩下的都吃了吧。”
小铃铛想都不想就接过来,大口大口的咬起来,肉吃完了,美滋滋的吸允着鸡骨头,发出滋滋的声音,似乎非常享受。“铃铛啊!那个傻相公叫什么名字?”
“听说叫云烨,是一位侯爷,我就是从他的饭盘里撕得鸡腿,他人很风趣,没了鸡腿,就喝了一大碗萝卜汤,剩下的鸡肉也不吃,本来我以为他发现了,他却什么都没说,太子问起来,也没说,明明没有吃鸡腿,却和太子争辩了半天,你说他傻不傻?”小铃铛为自己窃喜。
“傻丫头,他知道是你偷吃了,只是不说罢了,还在太子面前替你遮掩,这人还不错,像个读书人,有宽恕之心,不像我今天遇到的登徒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叫我老婆,粗俗下流之辈,再见到他,我还会揍他,叫他再随便轻薄她人。”
主仆二人在自己屋子里咒骂登徒子之时,云烨在东宫用热鸡蛋敷眼眶,不论是谁顶着一个熊猫眼都不会风度翩翩的。他的心在狂喜,自从来到大唐他第一次发现了人生的乐趣,只要把李安澜弄回家,过两年再生个儿子,这里的一切就和后世没有什么区别了。自己的心,自己的家才算是真正称得上完整。看着模糊不清的铜镜,云烨咬牙切齿的说:“安澜妹子,你是我的,谁要是跟我抢,我一定会把他碎尸万段。”
程处默,李承乾就在旁边看着他,闻听这句恶狠狠的话齐齐的打了个寒颤。
“烨子,我们还是说说蝗灾的事吧,你真要见我母后,然后把你不想上学的事告诉她?”李承乾决定引开话题,云烨的爱情实在是太阴暗,太血腥。
“谁说的,上学这种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从今后我会天天来皇宫接受娘娘的教诲,风雨无阻!”云烨话说得斩钉截铁。
“你确定是来接受我母后的教诲而不是等着看我姐姐?”李承乾有些狐疑。
“当然是来受教育,我发现自己最近堕落了许多,有必要多听听娘娘的金玉良言,如果顺便能见到你姐姐就太好了。”
“小烨,你刚才还说咱哥俩要去乡下救天下百姓,你又改主意了?”程处默有些郁闷,说心里话他真的不愿意来皇宫上课。
“蝗灾?什么蝗灾,有这回事?没见我要追我老婆了谁有功夫去救什么人,那是陛下的事情,我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老婆弄到手。”听了云烨的话李承乾,程处默一起扑上来把他按在榻上,疯狂的蹂躏。
三千字奉上,云烨跪求收藏,我要娶老婆啊!
{飘天文学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