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征服约塔兰地区,与当地人保持和平。我们的面前就是约塔河,它直通丹麦海峡。我们就是北境全部的贵族,我们发现了从梅拉伦湖走平静内陆水道进入丹麦海峡的航线,从此我们就可以利用。约塔河可以为我们所用,以后进入丹麦做生意,这是一条非常安全的内河航线呢。”
瑞典贵族们清楚大王对丹麦人已经没了敌视态度,或者说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大家过去与丹麦的矛盾大抵就是海域捕鱼权和贸易安全。
“既然我们可以和平解决约塔河的当地人问题,我们节约了大量时间,下一步就是进攻丹麦。我奉劝你们不要打退堂鼓,因为我已经联络了一些丹麦贵族,一个全新的丹麦会建立起来。新丹麦不再与罗斯、瑞典为敌,毕竟咱们都是奥丁的战士,是托尔的工匠和弗雷的商人,咱们本质没什么不同就应该联合起来,咱们有钱一起赚,有敌人合伙去砍。”
“你的设想……很伟大。如果成功了,你就是……真正的奥丁之子。无法被质疑。”比约恩这是中肯直言,他的确打了退堂鼓,可留里克果决得一定要征伐丹麦,届时自己作为人口很多的梅拉伦公国的公爵,不参与其中才是愚蠢。
比约恩一直是识时务的男人,不纠结所谓战士文化,实用主义才是王道。他并没被完全说服,问问自己的内心,他不想错过一场省会。
“我敢断言,三天或者四天,约塔河的哥德堡的约塔兰人就是我们的朋友,我还要再册封一个新贵族,就叫做哥德堡伯爵。我要在约塔河入海口建立一座城市,被王国牢牢控制。”
一个新伯爵?
比约恩急忙问“难道新伯爵还从本地人里挑选?恕我直言,其实很多人质疑你让那个戈姆做伯爵。”
在阿里克看来比约恩就是个瞻前顾后、想要不怎么努力就获得利益的家伙,这种人也能做贵族,倒是对王国没啥威胁。但是让约塔兰人做约塔河一带的贵族,对其人并非知根知底,如何放心?
阿里克随即附和“我觉得比约恩所言有道理,咱们可不是来旅游的,征服他们就得控制,否则何谈征服?”
一时间贵族、将领众说纷纭。
留里克一拍大腿“就知道你们对此质疑,我何尝不是觉得这么干不妥?所以,你们觉得蓝狐·古尔德松如何?”
蓝狐?
蓝狐本人就坐在这里。
贵族们将领们立刻明白过来,大王要册封蓝狐为贵族吗?他就是个商人,近几年做了战士,但本质还是一个商人。众人想到蓝狐,无出其右想到老古尔德那个如海豹般肥硕的胖子,还有古尔德家族的那一票男女胖子。
倒是这蓝狐成了家族异类,他瘦下来了。
蓝狐激动得浑身颤动,他已经明白大王将如何,这便急忙向留里克半跪行战士礼。
蓝狐都这样了,留里克再见得贵族们皆在此,索性在熊熊篝火旁,在漫天繁星下,册封商人之子的蓝狐·古尔德松为伯爵。
又是一番剑背搭肩的仪式,剑背最后搭在蓝狐的天灵感“封!罗斯王国的哥德堡伯爵,统领约塔兰下游,兴建哥德堡堡垒和港口,复兴本王的罗斯商铺,复兴对丹麦贸易。”
听得,半跪的蓝狐恍然大悟!他的家族本是二道贩子出身,赌命地跟着罗斯人混,靠着忠诚才混得如今的地位,可终究还是商人。
家族老大的白狐做了斯德哥尔摩总督,法理上他只是给大王办差的助手,虽然被许诺世袭,可是没有封地就是有风险。
若是做了伯爵则完全不用,有了封地成了世袭贵族。
蓝狐也明白过来,自己这个伯爵不一般,他的最大实名从不是被大王委托统治约塔河下游之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面相丹麦海峡的一隅之地。
复兴罗斯商铺,作为罗斯商品的集散地并向丹麦倾销以捞钱,同时作为出入丹麦海峡的一个被罗斯王国牢牢把持的港口。吸取海泽比付之一炬的惨剧,罗斯向在对丹麦贸易发大财,必须有一个便于控制的港口,要有军队驻扎有舰队巡逻。
想到这些,蓝狐激动得浑身颤抖。
“从现在起,你就是蓝狐·古尔德松·冯·哥德堡。”
一个全新的很长的名字,说实话蓝狐颇为喜欢他封地的名号。
“歌德”和“哥特”是一个词,溯源它的意思是“神”,在北欧的文化里是对奥丁和诸神的泛称。各色维京人总会给自己标榜一个伟大的名号,约塔兰人自称“诸神喜爱”,瑞典人自称“神圣之地”,罗斯人脱胎自瑞典,就以“船桨”给自己命名了。
蓝狐慨叹于自己的封地名字念法,与自己的家族名号古尔德颇为相似,尤其是喝醉后嘴巴不利索,“古尔德”就能读作“歌德”,冥冥之中这就是命运。
至少蓝狐不是外人,他的家族在瑞典地区经商太久,贵族们对此家族不陌生,尤其是老古尔德距离寿终正寝不久了,其崽子们已经继承家族,为了各自利益,贵族们还是要和该家族的人员打交道。
蓝狐绝非白给的废物,其人落难游离法兰克的经历,被书写成了一个小册子,还被人编成了诗歌。虽然吟游诗人的文学创作,与他的亲身经历失真很大,反倒是故事变得传奇又喜闻乐见。
一个商人战斗到最后又神奇逃脱,游离法兰克结交贵族,再带着情报劫掠城市。认识老古尔德的贵族现在嘴上不说,背后可是羡慕这个家伙,我慨叹自己的崽子为何没有这般冒险本事。
贵族们完全认同对蓝狐的册封,只是目前他还没有拿下封地,当地的人们暂时还没有臣服。
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留里克带着精锐军队,带着大部分贵族浩浩荡荡于清晨抵达邻湖村。
由于已经臣服,做了戈姆的伯爵就是村民们的保护人,大家对罗斯征服者的恐惧荡然无存。
恰恰相反的是,因为蓝狐针对大胆顽童的“大撒币”行为,他们分不清玻璃珠和天然水晶的区别,真以为罗斯大王是大善人,见得罗斯军队登陆,下意识以为大财主又来了,分分走来嚷嚷着罗斯大王的财富神弗雷。
既然撒钱有效,那就再撒一些,反正都是一些从维辛格瑟缴获的不值钱铜币。
撒钱行为引来混乱聒噪,终究是民众都捡到一些钱,对待罗斯军队的态度尽是感谢。
而那些战士尽是年轻高大之躯,衣装极为整洁又统一,还有漂亮的装饰。留里克特意带着剩下的常备军和第六旗队的后生仔子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精壮男子,实在引得村庄未婚村姑青睐。
青睐可是青睐,高傲的罗斯战士只喜欢美女,就是抓了俘虏他们也是挑肥拣瘦。面对一些自发迎来的女子直接赶走,毕竟大王有令,不准和本地人发生什么交际。
于是,留里克带着众贵族接见了换了一身衣服的伯爵戈姆,以及戈姆背后的一票村庄精英长者和年富力强之辈。
“很好!你的人民皆已臣服,你这个伯爵还要管理很多的民众。交代你的事都做了吗?”
“是!使者都派遣了。”戈姆略谨慎道。
“他们会来吗?”
“一定回来。否则,大王您会降下责罚。届时我也会组织战士位大王效力,惩罚那些不臣之人。”
“说得好。现在我可以等。我约束军队不会乱走,你和约束村民不要和我们有交集。听着,不要酿成误会。”
真就是秋毫无犯?戈姆兴奋得想笑,有道“愿为大王效劳,让我们先去议事庭。”
“也好。瑞典和罗斯的贵族大部分都在这里,我可以等那些男人还觐见。走吧。”
于是,留里克和众贵族踏步进发,他的军队也渗透入村庄。
军队分组驻扎,实质将村庄给围了起来。士兵不与本地人交集,他们保持着警惕,防着村民更防着外来者。
于是,一些罗斯军队迎来了第一支外来村落使者,若非这些武装使者嚷嚷着是来臣服罗斯的,又亮出自己正送来的贡品和女人,还有邻湖村村民嚷嚷着那不是敌人,这才避免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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