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露米娅(2 / 2)

想明白这些事,他立刻蹲了下来,直接扶着女孩的肩膀将她拉起来。

“留里克!”目击此景,维利亚内心倍感不适,她厉声质问,“你在做什么?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仆人?”

“我当然需要!”留里克干脆的回答。

“可是你……”

“我不需要她用这种方式表示自己的忠诚。她不是想要一个公平吗?好啊!我就让她站起来,我会让她心甘情愿的做我的仆人。我会成功的,如果我做了首领,部族在我手里不但会强大,我要做更大的首领。也许有一天,我将是所有养鹿人的首领,还有更多人的首领。”

孩子的志向很大,维利亚和奥托听着也很高兴,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合适么?

两人不管怎么看,都觉得留里克就是对这个比自己年长一些的女孩有更多的想法。

留里克继续扶着女孩的肩膀,他比这女孩矮了一些,当然还是他更加强壮。

他看着女孩的眼睛,表情充满真诚:“你,ta,以后我会叫你a。我很喜欢你的名字,但是到了这里就要听从我们的。我留里克,无论别人是否承认,我都承认你是我们是一员。我承认你是我的族人!你……你就像是我的姐姐。”

话是用诺斯语说的,奥托听得实在不悦。

他厉声呵斥:“够了!我的孩子,你是多么渴望一个姐姐?她只是一个仆人!你不必给她过多的恩惠,毕竟只是一个仆人。”

“不!”留里克扭过头,一脸严肃:“爸爸,她是我的仆人,是你告诉我的,我有权决定她的未来。现在我已经决定了,她即是我的仆人,也是我的家人。我不想把她当做养鹿的工具,我要把她变成我们的一员。

既然我们能接受那些诺夫哥罗德的女人成为我们的族人,为什么我升级我的仆人为族人你要反对呢?

爸爸,生活已经变了!自从我们今年接受了诺夫哥罗德人的联姻,一切就开始变了。

一切都变了!一切又才刚刚开始!

你是我们罗斯部族的首领,等到我做了首领,我还想做所有的养鹿人和诺夫哥罗德人的首领。那个时候,我要让所有人真心的承认我才是首领,我们变得有些不一样,也变得更加强大。爸爸,我的志向一直很远大。”

一番光荣的宣言说得奥托哑口无言,他本就觉得今年的许多行动自己已经非常激进,儿子是否是受了自己行动的启发,就变得更加激进了。

也罢!也罢。

维利亚咳咳几声,打断了可能的争吵:“都听我说上一句。我是支持留里克的,既然这个ta是他的仆人,留里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谢谢你,奶奶。”留里克接着说:“帮我告诉她,我要叫她a,这就是她加入我们部族的新名字,我承认她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姐姐。请告诉她,我还要学习养鹿人的语言。”

&bsp;“好吧,既然你坚持。”

维利亚缓缓的告知女孩留里克的态度,无疑对女孩带来强烈的精神冲击。

从仆人升级为家人?

女孩完全意识到,自己被取了一个新名字“a”,似乎与固有的名字并没多大差别。

实则,在留里克看来,倘若女孩接受自己的新名字,这可比跪下来的行为还要有说服力。

&bsp;a,也就是“露米娅”,留里克给她取了这样一个名字,亦是一个与雪有关的名字。

在这个时代,萨米人从芬兰人那里分离并不久远,他们本就是说着同一种古代语言的部族集团,萨米人是一路向北迁徙到北极圈的一支芬兰人。在荒凉的北极苔原地带,饲养驯鹿是萨米人重要的生活方式,罗斯人自然而是称呼他们是养鹿人。

曾经,萨米人扩张到了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随着大量日耳曼人进入这里,萨米人遭遇攻击,不得不又回到北极圈内。随着罗斯部族的迁徙,萨米人进一步撤离,如果攻击持续下去,总有一天萨米人会逃回他们起源的乌拉尔地区。

一切都像是宿命使然,养鹿的萨米人并没有消失在历史长河里,但他们自从脱离了芬兰族群,就失去了建立自己国家的可能性。

因为他们的人口实在太少了,亘古以来就保持着不到十万的人口,还普遍以五十人以内的小型氏族聚落的方式散居,这样被本地区动辄数百万的人口的庞大族群袭击而无力反抗,他们确实无法反抗。但他们躲在极寒的北极圈,终于躲到了人思想成为主流的一千年以后,再没有人想要伤害劫掠他们。

但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弱者的生存方式就是给强者牵马执鞭,卑躬屈膝做一个恭顺的仆人,依靠着强者的赏赐过活。

留里克知道父亲是怎样的态度,他绝对是不满于自己的草率决定。

维利亚作为翻译告知女孩了留里克全部的意思,无疑女孩明显是受到了很大的触动。

女孩的眼角流出泪水,她轻轻勾头看着面前的小男孩,说出一些他人听不懂的话语。

语言,它除了传达抽象的意思,也能表达说话者的情感。

看着她的脸,留里克丝毫感觉不到不适,他觉得这女孩不但完全明白自己的话,也做出了非常积极的回应。

维利亚也立刻做出翻译:“留里克,我的孩子。你的仆人已经认可了自己的新名字,露米娅。她告诉你,她会听你的话。她还说,为伤害你的事她很抱歉。”

“啊!露米娅……”仰视面前的女孩,留里克流露出令人安心的笑容。

而这女孩顾不得脸上的泪痕,就在不久前她是一脸的彷徨与无助进入这偌大的木屋,现在的她多了一份安心,以及她最是迫切需要的安全。

看到她发自内心的笑容,留里克知道,自己的仆人已经不仅仅是仆人,是朋友,也是姐姐。

在可见的未来,她也会一直听从自己的话。

所以,这个看起来之比自己年长一点的姐姐,她最该做的其实不是去养鹿,而是学习。

冥冥中留里克有一种预感,这个女孩露米娅,她终将对自己非常重要。

有道是任何的贵族,他一开始的仆人极有可能变成一生的心腹。如果这将是必然的,那么这个露米娅首先得学会诺斯语。

一旦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诺斯语,那真的是罗斯部族的人了。但她要学的不仅仅是诺斯语,同样还有诺夫哥罗德人的古斯拉夫语。

不仅仅是她本人,留里克自己也下定了决心,必须在几年之内学会古斯拉夫语,自从遇到了这个露米娅,也需要把养鹿人的萨米语学会。

在他看来这不会是一个特别复杂的过程,固然是学习两种语言,自己要从嫂子佩拉维娜那里学习古斯拉夫语,从祭司维利亚和这个露米娅这里学习萨米语。

此事必然会比学习千年后的现代英语简单。

为何?因为在这个时代,极大部分的概念不存在,数以万计的新名词也是后世被发明出来的。公元九世纪,留里克也注意到自己使用的诺斯语的常用词区区五百个左右,恐怕加上生僻词也不到一千个。

古斯拉夫语和古萨米语的情况也大抵是这样。

所以这个寒冷的冬季依旧漫长,哪怕是光明节后白天越来越长,距离冰封海面解冻还早着呢!

给部族臭小子们的训练被迫中止,大冷天的留里克也不想在户外冒着生病的风险瞎转,那不是明智的事,在这个医学堪称巫术的时代,感冒就能引发死亡。

漫长的时间用来学习是最好的,可怜罗斯部族自己保存的先人历史知识就那一小撮,自己已然学会。

无聊时光总不能天天发呆,学习他族语言就是最关键的。

学习古斯拉夫语,学习古萨米语,留里克认定,这就是自己必须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