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打劫。
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要打劫,同时也没有人告诉他未来要做什么。
他只知道,在这荒僻的戈壁滩,对于他这种没什么手艺的人而言,如果不打劫商旅,那便活不下去。
他想活下去!
好在他非常守规矩,打劫一向是只劫财不杀人,给钱就能过路。
商旅一向是和气生财,倒也不介意花钱买路,斧头帮以此维持住了温饱。
这天,至尊宝带领一群手下,在路口埋伏好,紧紧握住手中的斧头,等着即将到来的超级大肥羊。
数日之前,他便已经得到情报,将会有一支商队从此路过,那支商队是走丝绸之路的富商,金银多不胜数。
这等级别的商户,大多会雇佣精良的保镖,为了防止出现大量伤亡,必须做到突然出手、一击即中、抢到就跑。
只有一次机会,必须要成功!
至尊宝紧张的握着斧头,额头不知何时淌下汗水,远方传来马蹄声,似乎超大肥羊已经到了,不免更加紧张。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牙崩半个说不字,一斧一个,管杀不管埋!”
至尊宝挥舞着斧头冲出,却发现来的根本不是情报中的大肥羊,只是一个骑着匹黄中带褐枯瘦马匹的野道士。
野道士穿一领百衲袍,系一条吕公绦,一手持拂尘,一手摇铃铛,背上背着桃木剑,三绺长须随风飘荡。
看其年龄,似乎只有二三十岁,再一看却又像是四五十岁,再细细看看,怕不是七八十岁的老怪物。
被数十把斧头围着,野道士不仅没有半点恐惧,反而轻笑道:“看诸位的穿着打扮,莫非是斧头帮的好汉?”
“既然知道是斧头帮,还敢来我们的地盘撒野,你混哪里的?”
“贫道真阳,菩提山炼气士,出门历练,误过宝地,甚是惭愧,这里有葡萄一串,便作为贫道的买路之财。”
野道士看似身无长物,却又不知怎么的,伸手一掏便是一大串葡萄。
紫红色的大葡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在这荒凉的大戈壁中,饱满多汁的葡萄比烤肉更有吸引力。
若是有富商大贾从此过,这串葡萄足以兑换等重量的白银。
至尊宝在此混迹多年,自然知道这串葡萄是多么珍贵,更知道带着一串葡萄四处游荡有多么的奇葩。
“呔!你这野道士,出门不带鸡血符咒,怎的带葡萄,打的什么主意?”
“因为贫道喜欢吃葡萄。”
“啊?”
“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贫道在这大戈壁中历练,本就已经心怀郁闷,若是不吃点好吃的,怕是过不了多久便要打道回府了。”
“打道回府?野道士,你没机会打道回府,小的们,把他给我绑回去!”
“啊?帮主,咱们不是只劫财不劫色么?今日怎的改了主意?”
至尊宝的亲信“瞎子”好奇问道。
“滚!我是看咱们帮中缺一个识字的管理钱粮,这野道士说的话咱们都听不懂,显然是个有文化的!”
至尊宝得意的说道:“野道士,你是主动和我们回去,还是我动手?”
道士笑道:“动手却是不必,既然帮主抬爱,走一遭却是无妨。”
“道士,你都会做什么?”
“吃饭,必须有肉!”
“别的呢?”
“喝酒!”
“我问你最擅长做什么!”
“睡女人!”
至尊宝手舞足蹈的挥舞斧头,大声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仁慈?”
“当然不是,不过贫道说的全都是实话,绝对没有半分虚假之处,您看贫道俊俏绝伦的容貌,便知道……”
“呸!你哪儿有我英俊!”
“贫道还曾学了一门秘术,能够保证床笫之间,阳气生生不息,愿意把此法献给帮主,作为觐见礼。”
“哼!本帮主龙精虎猛,何须这等破玩意儿,你这是在羞辱我!
还有什么羞辱我的本事,给我一并都拿出来,看你还能如何辱我!”
至尊宝一把抓过吕云澄递过去的书卷,继续手舞足蹈的大声吆喝。
“贫道这里还有一张药方。”
“药方?本帮主何须用药,你这老杂毛真是欺人太甚,还有没有侮辱我的东西,快快都给我拿出来。”
“贫道还有一张图纸,据说可以用老鼠作为动力,推动摇杆上下拨动,具体怎么使用,还请帮主自行体会。”
“好,很好,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斧头帮的三当家,智多星!”
“智多星岂不无用?”
“我说你有用就有用,至少有朝一日上法场,你还能替我扛点儿罪。”
闲聊之中,众人回了斧头帮。
作为戈壁滩上的小帮派,斧头帮日子过得颇为清苦,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只是愿景,实际差得远了。
莫说是和水泊梁山比对,便是和清风山、白虎山、桃花山之类的相比,也差了不知凡几,比王伦梁山还差。
荒凉破败的戈壁滩,同样荒凉破败的帮派驻地,看起来破破烂烂,一阵风就能吹倒,一阵沙就能掩埋。
但这些人却仍旧活着。
富有生命力的活着。
很难想象一群盗匪有这样旺盛的生命力,但他们却实实在在的存在着。
他们是好人么?
当然不是!
土匪怎么可能是好人!
他们是坏人么?
却也绝非大奸大恶之徒。
认真地说,他们是戈壁滩上挣扎求生的人,不是可怜人,他们并不可怜。
面对让人绝望的环境,能够尽一切去活着的人,绝不能用“可怜”形容。
这甚至可以称之为“勇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从来都不值得歌颂,值得歌颂的是直面苦难的勇气。
还有一句更恶心的,叫做感谢给你苦难的人,他们给了你历练的机会。
我可去你大爷的!
值得感谢的是在苦难之中,伸出援手的家人、朋友、好兄弟、好姐妹,甚至是有勇气直面苦难的自己。
对于给予苦难的人,最正确的做法从来都是以怨报怨、以牙还牙!
这是孔夫子说的,孔夫子是华夏五千年历史上最讲道理的人,连他都不认同以德报怨,就不要瞎胡扯了!
“真阳”自然就是吕云澄。
就在孙悟空陷入幻境不久,吕云澄已经完成了一切,立刻赶了过来。
发觉到女儿国的变化,毫不犹豫的投入其中,成为一个“命外之人”。
这种事情吕云澄做过很多次,非常非常的熟稔,精气神尽数收敛在赤子元婴之内,就像是一块顽石。
命运的河流滚滚而过,会被顽石分流,会冲击出浪花,顽石却还是顽石。
吕云澄没有动用修为,只是在用肉眼观察至尊宝,给出一个特殊的定义。
如果这一切都是孙悟空内心的具现化,那么至尊宝,甚至整个斧头帮,便是孙悟空的求生欲和凡俗之心。
他可以是至尊宝,可以是零零发,可以是周星星,可以是韦小宝,可以是官兵,是盗匪,是混混,是流氓。
但不管是哪一种,都在尽一切可能活着,尽一切可能活的更好一些。
……
斧头帮又去打劫了。
有至尊宝这么一号无厘头帮主,能不饿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十次打劫九次空手,成功获取财物的寥寥无几。
不过虽然成功次数少,但至少每次都能全身而退,从来没有人员损失。
可这一次,却失了大手。
一个肩膀上纹着桃花的姑娘,轻而易举打趴了斧头帮全部成员,并在他们每人头上放了几枚铜板。
桃花,金钱。
桃花过处,寸草不生,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如果是原本的剧情,来的应该是春三十娘,但孙悟空对于春三十娘没有任何印象,因此来的便是白晶晶。
白晶晶冷笑道:“你们所有人都去把脚洗干净,然后让我检查脚底板!”
如果说这个世界,先前还是依托于孙悟空记忆的幻境,随着万千情鬼的恩怨情仇涌入,已经逐步变得真实。
这似乎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有前因后果,有过去未来,看不出半点虚假。
吕云澄虽然没有动用修为,但凭借凡人相士之法卜算,发现本世界的天机已经趋向于完整,虚幻衍化为真实。
在存在,也可能不存的因果中,孙悟空和白晶晶曾经相恋,玄奘舍身救悟空之后,据说将会转世于此地。
白晶晶来此的目的很简单,一是找孙悟空再续前缘,二是吃了玄奘。
根据因果命数,孙悟空脚底板会有三颗痣,可惜斧头帮众多土匪,每一个人脚上都没有东西,包括吕云澄。
没错,吕云澄闲着无聊,跟着一同演戏凑热闹,颇有几分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