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已经颇为热闹。
迎着大门的主广场上,一群大人小孩围着穿着五颜六色长袍的修格听他表演。这家伙笑呵呵地先吹了一曲长笛,悠扬的笛声在广场上回**,听得人心旷神怡;然后又清了清嗓子,弹奏着三弦琴,唱起了欢快的歌曲。
无论长笛的曲目还是三弦琴的歌谣,都是人们闻所未闻的,即便是最见多识广的人,也不曾在别的地方听到过。所以来倾听的不仅仅有一般的平民,也有几位学者模样的人们。其中还有人拿着一块木板,一边听一边用木炭在上面写写画画,把乐谱记下来。
这个世界并没有“版权”的概念,但对于原著作者的署名权还是有所保护的。如果有谁抄录了别人的书籍,或者是收集了别人的歌曲,却把原作者的名字抹掉甚或改成自己,那么也不用原作者去告他,文艺之神和典籍之神自然会找他麻烦,甚或连强大神力的魔法之神都会惩罚他——原因很简单,魔法之神的神职里面也包含知识这个部分,对于知识的尊重和保护,也是祂教义的一部分。
至于盗版牟利的问题,就这个世界落后的造纸和印刷水平,靠盗版能牟利?开玩笑吧!
但即便如此,隋雄也常常收到来自于学者和诗人们的申请,请求那些歌曲的作者许可他们在别的地方演奏这些作品。
对此他当然不反对,但却要求无论在哪里演奏,都必须先帮忙宣传一下游乐场。
这个要求很合情合理,大家都愿意接受,所以常常有远方的艺术爱好者听了翻版歌曲之后,千里迢迢跑到本国首都,然后从传送阵抵达游乐场,只为了听一听修格的原版。
不久之后,修格在某天和乔修、法夫尼尔一起喝得醉醺醺,躺在某个妓女**呼呼大睡的时候,蒙受到了文艺之神的呼唤。
第二天早上,他神清气爽斗志昂扬地表示,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先生因为在艺术传播方面的杰出贡献,得到了悠远之歌(文艺之神)的奖励,现在已经是一位高阶的冒险者!
说这话的时候,他很是斜着眼睛瞥了乔修几眼,大有不把这连名字都写不好的野蛮人放在眼里的意思。
乔修倒也不跟他计较,只是那天下班之后拖着他要他请客,一顿饭吃掉了他整个月的薪水,心疼得他哇哇大叫,却被大块头野蛮人铁钳子一般的大手狠狠镇压,毫无还手之力。
高阶吟游诗人固然厉害,但乔修可是高阶的野蛮人,一个吟游诗人被野蛮人抓住了,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化为人形的法夫尼尔一边享受着两个小姑娘的服侍,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乔修收拾着活宝,忍不住感叹:“修格这家伙,的确是有趣得很啊!”
同样见到了文艺之神的还有隋雄,双方就文艺的形式、艺术的发展、艺术家的培养和保护等等问题,亲切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取得了很多的共识。虽然就根本立场来说,依然停留在“赞赏”而非“支持”的地步,但终究还是达成了一份协议。<!--PAGE 1-->
按照协议,未来一段时间,文艺之神会安排祂麾下的艺术家们来这里进修,祂的信徒们会来建设一间高级的剧场,并且在其中表演各种文艺节目。
作为交换,隋雄则会在必要的时候,为艺术家们提供庇护。只要没有犯下伤天害理的罪行,没有人能够在游乐场范围里面把任何一位艺术家抓走或者杀害。
这个协议让文艺之神非常满意,作为一位微弱神力的神祇,祂一向痛恨自己缺乏武力,不能在关键时刻给信徒们以力量上的庇护。而祂的教会也太过衰弱,甚至连像样的教会武力都没有。
对照看看吧,魔法之神的另外一位从神典籍之神,人家虽然也是微弱神力,可却有一支稳定的教会骑士团。虽然人数不多,可总算还是有的啊!
相比之下,虽然理论上每一个剧院都是文艺之神的殿堂,但祂连稳定的教会都没有,更别说教会骑士团了……
“你也是挺老资格的神了,怎么会连个稳定的教会都没有?”隋雄纳闷地问。
文艺之神化身的秀气少女长叹一声,说出了祂的苦衷。
文艺之神的信徒们大多是艺术家,其中又以贵族和冒险者居多。但冒险者居无定所,常常四处漂泊,养尊处优的贵族们或许愿意出钱,却不大可能为了神祇而出力。
虽然理论上说,有钱就能招募到人手。但自从贵族之神崛起之后,祂就对于贵族们支持其它教会的行为严加管束。在贵族之神教会的约束下,很多原本依靠着贵族们支持才能维持运作的教会都在逐渐瓦解,尤其以文艺之神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