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低头不语。如果能有更好的环境,谁还愿意回到那个苦寒之地。不过有这条也好,至少有条退路。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要问:“琼恩·雪诺,那个乌鸦骗过我们,他的话能相信吗?”
“他骗过我们,只能说明他很聪明。”曼斯·雷德道:“他的确从来没当自己是我们的一员,这一点他也承认。不过你们想想,在他吃了我们的面包和盐之后,有没有不遵守规矩?”
众人互相看了看,但就连最不喜欢琼恩的哈犸都摇摇头。他不屑任何守夜人,琼恩为甚,所以更不愿为他撒谎,陪上自己的名誉。
“除了守规矩,我们还需要做什么,一起说了吧。”托蒙德摸了摸垂到胸口的大胡子,对曼斯雷德说道。
“我们要和守夜人一起防守绝境长城,抵挡异鬼,在此事上服从他们的指挥。”
“让我们听他们的?没门!”叮当衫站起来怒吼道。他身上挂着无数骨片,都是从被他杀死的敌人那里得到的战利品,随着他的活动叮当作响,叮当衫因此得名。
“在防守绝境长城这方面,守夜人比我们任何人做的都要好。”曼斯雷德说道:“你们所有人在这件事上都听托蒙德的,他和异鬼交手的次数最多,最有经验。”
“我?”托蒙德愣了一下:“这种当头儿的好事我自然是当仁不让,可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你?”
“我也要遵守规矩。我是塞外的王,但我也是守夜人的叛徒。当我踏入黑城堡的时候我就会被捕,然后被吊死。”
“不!没门,杀过去!”托蒙德大吼一声,猛地抽出了腰间的刀:“该死的,我要宰了他们!号角呢,让我吹响它,然后咱们一起杀过去!”
曼斯将儿子递给妻子,然后缓缓站了起来,抓住了托蒙德手腕,从他手中夺下了刀:“这是我要求的,你明白吗?是我提议绞死我自己的!”
托蒙德傻了,瞪大了眼睛。他捧住曼斯·雷德的脸,“为什么?你为什么做这么傻的事情?!”
“我是你们推选出来的王,而为了人民而死的国王是最好的国王。从今往后,你们、你们的后代以及你们后代的后代,都会记得曼斯·雷德。你们要记住,我为你们而死,捍卫的是先民神圣的规矩。”他用力亲了一下托蒙德,然后哈哈大笑:“我以后再也不用唱歌啦,因为我就会变成歌!”
“我死之后,我们和守夜人的协议便有了鲜血作为保障。守夜人能够招待先民的后代,但他们不能招待一位塞外之王。别忘了,下跪者的国王就在黑城堡,和他那个红色衣服的女人胡搞瞎搞呢!他不够强壮,至今没有儿子,比我差远了,哈哈!”
“我死之后,你们好好生活。我们没有投降,没有下跪,我的死出于我自己的意愿,你们也别傻乎乎的宣称要为我报仇!我们到现在,罪魁祸首只有异鬼。若不是他们,我们还在北方快活呢!行了,我好不容易为你们,也为自己儿子找了个好地方,一个个别愁眉苦脸的,应该高兴才是。来,来,来,烤肉!”
他坐了下来,拿起自己的七弦琴扔进了火堆,借着这火光开始为大家烤一只羊。他不准别人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