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逢时的糟糕心情持续到山脚洗手间时,终于有所好转。清洗过后他惊奇的发现——胳膊上没伤!
对,没伤!是滚下山的过程中运气好,没刮到胳膊?
那当然不可能。
他腿上也没伤了,清洗了腿上的血污,脸上的血污后,全都见不到伤痕。
对着洗手台镜子里那张不见伤痕,甚至白嫩的皮肤让颜值提升两个台阶的脸,陈逢时只能愕然以对。
然后,他不由自主的想起,柳树直在菌魔操纵下伤势迅速恢复的情景……这能力未免太非人类了!
陈逢时不信的把头放水龙头下,使劲揉搓清洗那些因为血凝固而结块的头发。
没有洗发水,他就用洗手台上的洗手液。很幸运,不知道是这里的洗手液刚换,还是附近节俭的居民家里的还没用完,反正洗手液还有很多,没被人装走。
原本比流浪汉还脏乱的头发经过粗暴的清洁,终于像个正常人了。陈逢时对着镜子,接着灯光的照亮,努力的摸索找寻头皮上的伤口,可是——仍然没有,一点都没有!连他小时候额头发际线里碰伤留下的疤痕都不见了!
于是他脱裤子,找大腿上小时候摔跤留下的伤疤——没有,同样没有了,全都不见了!
那些本该有疤痕的位置,如今皮肤光滑细腻,胜过从小精心保养的情圣的皮肤。
陈逢时终于接受了镜子里的,现在的自己,不由震惊的说了句:“这不突然比情圣还帅了?我去,是不是帅的有点过份了……婴儿般的肌肤是不是就是说我这样的?”
本来要说长相什么的,陈逢时这类,本来就不输情圣,都是不同外貌类型里的顶呱呱的。但如陈逢时这类工农阶层出身的,从小被放养,各种磕碰,各种户外被自然环境过度伤害皮肤,留下或多或少难以逆转甚至是不可逆的痕迹,这些就不单纯是肤色问题。
相比情圣那种自幼精心养护,瑕疵极少的脸,也就不能比了。
此刻陈逢时面对镜子里、皮肤一切不可逆痕迹全都消失了的脸,忍不住自恋一会,也就不奇怪了。
甩去头发上的水,抹了把脸上残留的水,陈逢时深吸口气,扯了扯身上破烂的难以遮体的衣服,他的心情好多了。至少回去,不需要为浑身上下的伤痕的问题发愁。
他现在可以选择翻墙入校,潜行回宿舍,摸黑跃上宿舍楼,最多只是惊动瘦子;也可以直接找汉子借身衣服回学校;当然,还可以干脆脱了衣服裤子,找警察求助,谎称被抢。
第三种方案耗费时间太多,副作用大,还无端增加人民警察的工作量,太不道德,也就只是一种可能而已了。
陈逢时收拾心情,准备采用第一种方案时,刚探头出洗手间,就看见下山的路上有两条身影,于是迅速缩回头。根本不用想,只看身影他就知道绝对是清醒了的柳树直和摇姐。<!--PAGE 1-->
不说摇姐如今身形性感的让人难以忘记,就说柳树直仍然保持着健美界精英级别的肌肉水平,也足够辨识了。
从洗手间到下去的路就一条坦**大道,陈逢时不想跟他们碰上,因为能料想到这两个人极高概率会被菌魔设计了什么对他 不友好的记忆遗留。
陈逢时只好在洗手间侧面回避,没一会,摇姐和柳树直来了,果然是在洗手台收拾,刚才的战斗两个人也都灰头土脸。
摇姐洗干净了头脸,心情好了些,她收拾完,轮到柳树直,看见他对着镜子久久发呆,忍不住说:“你到底想好没有?陈逢时给你注射奇怪的药物,害你身体得了肌肉增生的怪病,你就真不想报仇?”
一旁听着的陈逢时无语掩面,知道菌魔对于柳树直的遗留这样的记忆,既让他背锅,又解释了柳树直突然从竹竿变成健美精英体形的理由。但他听摇姐含恨的声音,更在意她的记忆里,会是什么仇。
柳树直的记忆里,他是第一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觉得很陌生的同时,又觉得,他挺喜欢如此强壮的模样!在过去他的人生中,从没有一个能够为之自信和骄傲的理由,可是现在,镜子里的他,有了这样的理由!
“摇姐,我觉得陈逢时刚才说要杀你什么的,只是一时气话,你还是别太放心上了。至于我……”柳树直迟疑着,仍然看着镜子里他身上那一块块凹凸坚硬如铁般的肌肉,自语般道:“……我一点都不恨他,真的!虽然不知道他给我注射的是什么药,但是我喜欢自己变的这么强壮!”
“你白痴啊!”摇姐气不打一处来,手指着他数落道:“他当时是要用这药杀了你,是你命大,要不然按他说的,你会一直不停长肌肉,长到死!你还不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