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悠悠。
随着生日祝福,张永度过了三十六岁的生日。
这一年,张恒三十一岁,张晓晓二十六,刘楠二十七。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回想一下,来到群岛世界仿佛昨日一般,现在,张晓晓都要结婚了。
结婚对象,是那个叫陈俊的小天才。
本来不想这么急的,可张晓晓有了身孕,二人商量着想把孩子留下,算是奉子成婚吧。
对此,张恒与张永都没有反对。
毕竟,张晓晓跟陈俊在一起也有几年了,感情一直不错,现在又有了孩子,结婚也是理所当然。
“我算了算,距离年底还有三个月,年底就是黄道吉日。”
“要是你没意见的话,我想把日子定在年底,到时候我以咱两的名义拿十间商铺出来,算作三妹的嫁妆,你看怎么样?”
张永腰杆笔直,好似有担山之能。
但是张恒细看,却发现张永的目光中满是倦色,因为有太多东西压在他身上。
“我没意见。”
张恒看得淡然,婚姻是小夫妻两的事,一个未娶,一个未嫁,&bsp&bsp想要在一起长相厮守,他们这些当大哥的能反对什么。
至于日子过的好,&bsp&bsp还是差,&bsp&bsp那都是后话。
有的人结婚前老实本分,&bsp&bsp结婚后好似换了个人一样,开始夜夜欢歌。
还有的人结婚前风流成性,&bsp&bsp一结婚反倒收了心,与妻子举案齐眉。
此间种种,不好深究。
至于陈俊这个人怎么样。
有点算计,&bsp&bsp但是常言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陈俊满门被灭,背负着血海深仇,一个人苟且偷生,有点算计很正常。
虽然说。
张永如果不是南联盟十杰之一,&bsp&bsp年青一代的扛鼎人物,&bsp&bsp陈俊不可能娶张晓晓。
可问题是,&bsp&bsp张永是南联盟十杰,&bsp&bsp青年一代的扛鼎人物。
陈俊想要重建陈家,为父母报仇,就要抱紧张永的大腿,只要张永不倒下,张晓晓在陈俊面前就永远不会失宠。
至于这是不是幸福。
相信爱情的张晓晓,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相信权势的陈俊,&bsp&bsp取了当代天骄的妹妹。
二者各取所得,虽然算不上十全十美,却也谈不上不幸吧。
悠悠苍天。
何时怜我。
茫茫眷侣。
为谁而悲。
婚姻的殿堂上,站在一起的新人,&bsp&bsp又有多少不带遗憾。
能嫁给我爱的。
能娶到爱我的。
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二哥”
得知婚期被定在三个月后。
张晓晓兴奋的同时又有点患得患失,&bsp&bsp不知道怎么的就来到了张恒的小院。
“怎么了?”
张恒有些意外张晓晓的到来。
张晓晓长大后,就与他不太亲近了,&bsp&bsp有了男朋友之后,&bsp&bsp更是三两个月也见不到她一面。
“想到了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我最喜欢来你院子玩,&bsp&bsp一晃我都要当妈妈了,时间过得真快。”
张晓晓一边说,一边抚摸着肚子“今天陈俊不在,我想去买几件首饰,&bsp&bsp二哥,要不你陪我去吧。”
“我?”
张恒有些头大“怎么不叫刘楠陪你去?”
张晓晓想一处是一处,&bsp&bsp这是跟他搞突然间的自我啊。
“她?”
提起刘楠,张晓晓没了好脸色“整天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装给谁看,看见她就来气。”
张晓晓和刘楠一直不对付。
原因也简单,刘楠比张晓晓漂亮,而且天赋还比她好。
站在刘楠身边,她就像莲花旁边的绿叶一样。
所以在张晓晓看来,刘楠整天就会装清纯,跟一朵白莲花一样,实际上把白莲花往外一掰,里面的莲心都是黑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张恒想了想说道“刘楠的火候还不够,等什么时候你都喜欢她了,能说一句我见犹怜的话,她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喜欢她?”
张晓晓直翻白眼。
“你不要小看她。”
张恒正色道“以天赋才情来说,刘楠还在大哥之上,只是年龄小了些,还少了大哥那种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不疯魔,不成活的狠劲。”
“不过我推算,一二十年内,刘楠是不可能超过大哥的。”
“但是三十年后,若无意外,一对一,大哥恐怕也要让她三分。”
与真正的天才相比,只有上品灵根的张永算不得天才。
他能排入十杰,不弱那些同时代的极品灵根者分毫,是因为他一直在透支身体,加强修炼强度,所以从长远来看后继乏力是难免的。
这就好比别的孩子七岁上一年级,学习一年级的知识。
有个孩子,五岁就开始学习一年级的知识,并在上一年级后每天补课三小时,每次考试都是前五名一样。
他是天才吗?
小学时,学习任务不算太重,别人看动画片他学习,确实可以用此冒充下天才。
问题是到了初中,高中,大学,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大家都会不自觉的学习,这种优势便荡然无存了。
说天才,什么是天才。
一学便会,一会便精。
但有所讲,举一反三。
这才是天才。
张永不具备这样的天赋。
刘楠却有。
所以在张恒看来,张永要是没有其他机缘,只是平稳发展的话,被刘楠超过是早晚的事。
“这个小表砸,她有这么厉害?”
张晓晓气的牙痒。
“呃”
张恒楞了一下“你马上就要为人妻,为人母了,满口脏话,成何体统?”
“二哥,我没有素质。”
张晓晓说着就往外走。
“你去干嘛,不逛街了?”
张恒追问着。
“不去了,回去修炼。”
张晓晓风风火火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