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自己想的(1 / 2)

“香,真香。”

头一回尝到当地的菌子,陈朔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怪不得开饭前老板娘说你们今晚有口福了。

以前总听人说这里的菌子比肉都香,那会儿还觉得太夸张,那菌类不就是蘑孤,香孤,杏鲍孤什么的,又不是没吃过,再香能香到哪儿去?

今天算是涨见识了,真香,跟这个不知名的菌子一比,以前吃的那些蘑孤都不能叫菌子。

“老板娘,这些你是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这东西买可买不到,起码买不到这么新鲜的,这是我下午去山里摘回来的。”

“在哪一块?明天我们俩出去逛的时候,也帮着摘点回来。”

“跟你们说了没用,这东西外地人很难分辨出有毒没毒,弄不好就得把有毒的摘回来。”

“哦,对。”

陈朔想起来了,听说每年当地因为吃了毒蘑孤进医院的人,比感冒的人都多。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这一点从医院也能分辨出来,比如山城那边喜欢火锅,喜欢麻辣,那边的肛肠科就很出名。

而这个地方,当地人酷爱吃野山菌,但菌的种类几千上万种,就是经验最丰富的的山户也无法将每一种都辨别出来。

所以就导致当地的消化科,还有神经内科比较出名。

吃了毒蘑孤——食物中毒——去消化科——如果出现幻觉打小人——挂神经内科。

一套相当完整的流程。

等夜幕笼罩四垂,客栈里灯火盎然,一桌人吃过了饭,开始帮着一起收拾餐桌。

在这家小客栈住了三天,陈朔总是会忘记自己在掏钱住店的事情,感觉像是在朋友家借宿一样。

而且在这里生活一切都慢慢悠悠的,完全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和人心浮躁,有的只是惬意和舒适。

陈朔开始理解老板娘了,理解了她为什么会花光积蓄在偏僻的大山边上盘下这么一个吊脚楼,用来经营客栈。

在大山跟前开这么一家客栈,生意自然远远不如那些民俗街的酒店,但莫名觉得很有江湖气息,位置偏僻荒凉,山风呼啸,将木门吹开,迎入前来住宿的人,带着风尘仆仆。

而老板娘也像那些武侠里的人物,守着这么一个一亩三分地,每日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交朋友。

这么多年,送走一批又一批在这里住宿的房客,陈朔不清楚分别时她会不会觉得不舍。

他想了想,觉得应该会,也应该不会。

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只要有机会,那些曾在这家客栈住宿过的房客一定会再来这里,而那时就是以朋友的身份。

坦白说,陈朔挺羡慕这样的生活,可惜只能羡慕,这种生活自己不适合。

帮着收拾好餐桌碗盘,将那副油画夹在腋下,两人一起上楼,转过木质楼梯的转角,白小柒突然咦一声,指着那边的角落道“咦,你看,那里蹲着的那只狗长得好奇怪。”

“你什么眼神,那不是只猫吗?”

傻媳妇猫狗不分,陈朔看得真真的,那明明是只猫,而且这猫也长得挺奇怪,有些炸毛,还有了重影,再仔细看看

嗯?猫背上怎么还骑了个小人?

这个小人长得也很奇怪,跟猫一样奇怪。

不管是小人还是猫,身上都尽是些五彩斑斓的花纹。

那些花纹还在动,不停的转着圈,似要将人吸进去一样。

看着看着,陈朔就不觉眯起眼睛,感觉自己的思维好像被吸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