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兄弟也是如此,尽欢救了他儿子,便如同小宝的再生父母,自然凡事以大师的意愿为先。</p>
“那小朋友你想吃什么呀?”言君梧摸了摸小朋友的脑袋。</p>
“我想吃尽欢姐姐喜欢吃的东西!”他很喜欢尽欢,小孩子重度颜控,会这样倒也不奇怪,只不过这天真无邪的模样实在叫人稀罕,大家都低低笑出了声。</p>
“好,那等欢欢下来再说。”</p>
正常情况下,哪有长辈等晚辈的道理。</p>
但是,因为对象是沈尽欢,在场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等她不对。</p>
约摸十分钟左右,电梯口才出现了一道靓丽的身影。</p>
她穿了一件厚厚的短款面包服,底下配黑色的超厚加绒打底裤,再配上一双厚底的马丁靴,今天走的是妥妥的甜辣风。</p>
“叔叔,小宝,哥哥。”</p>
尽欢在人造身份上,适应良好。“刚才他们都说等你来定吃什么呢,小懒猫,才起床呀?”他轻轻捏了捏她的小脸。</p>
“嘤!你才懒!”她晃了晃脑袋,不让言君梧碰。</p>
“好好好,我懒,想吃什么?”他握住了尽欢的手。</p>
“吃火锅!”</p>
言君梧差点笑出声,他就知道!</p>
愉快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小宝皱着眉头在扯他的手,眼眶还隐隐泛红。</p>
“怎么了小宝?”</p>
“你不许牵尽欢姐姐!”小朋友这语气听着委屈极了。</p>
“我可以牵,你尽欢姐姐是我女朋友。”</p>
“不行,我不同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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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