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来客栈的掌柜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别看他现在白白胖胖,笑面迎人,年轻时,可是远近闻名的屠户,杀猪时,总能一刀戳中猪的心脏。
从某种角度,他觉得,开客栈,跟做屠户也差不多。关键在于,会挑猪。
他的客栈,正经生意当然也是做的,如果来住的人是五大三粗的男子,或在东都有熟人网络,他一般不会下手。
但外乡来客、单身商旅,尤其是有时一些做皮肉营生的烟花女子,本身就见不得光,躲躲藏藏,若是失踪了,也无人寻找,自然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十来年间,他少说也做下了八九宗案子,都顺利过关,让他越来越大了胆子。
绝大部分受害者被他夺财抛尸,这个意义上,他对戏春还算“不错”,毕竟玉楼春红的时候,他也曾真情实意地是她的戏迷。
今天这一对,平心而论,以他的直觉,并不是最好的下手对象。虽然两人看起来像是外地人,女孩子青春靓丽,男的身上又有钱财,但他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不稳妥感。
然而,赶鸭子上架,他不做,也得做了:早些时候,他店里来了一位身穿黑衣带着斗笠的神秘客人,请他好好“招待”这两个人,声称事成,则许他三百纹银,事败,则将他过往的劣迹一一揭露。
他大惊失色,不知那人如何知道他的过去。但威逼加利诱之下,他已经无法拒绝。
好在,这一对客人似乎初步跌入了他的圈套,两人分开了,那据说功夫高强的女孩子被他困入地窖,剩下的,就是徒然长了个高个子,实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生。
想着,棕色缎面的富贵袄袖子里,他握紧了杀猪刀。
月黑风高夜,郊外乱坟岗,正是最好的时间地点。
“哟?掌柜的,你怎么出来了?”月光下,那高个男生跟他打了照面,疑惑不失随和地问。
“哎呦呦,”掌柜挂着一副担忧的面孔,顿足道,“跟你同来那丫头,好像生了急病,我左等你不回来右等你不回来,可不要来找找你。”
“当真?”男生露出惊恐急切的神情,加快脚步,就往前跑。
掌柜在后头跟着,这是他之前累积出的经验:人在关心着急时,注意力就会放在另一个地方,而往前跑,就会把开阔的后背全空出来,可以从容让他用杀猪的刀法,一刀刺进后心。
他拔出了那把杀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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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敏从当铺出来,手心突然起了一层汗。
因为他想起一个场景:进入福来客栈时,院子里晾晒着衣服。
如果他没记错,掌柜的说,店里暂时没有其他客人。
但是,那堆衣服里,明显有一件成年女子的长裙!
他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出门,怎么没把小宁叫上,因为小宁功夫不错就掉以轻心。那姑娘生性良善,涉世未深,要真遇上坏人,很容易被摆道的!
他加快脚步,想要尽快回到客栈。
然后就在路程中间的乱坟岗,遇到了客栈的掌柜。
掌柜的身姿毫不轻盈,深一脚浅一脚,脚步落在地上,几乎要踩出一个坑来。天气明明不冷,双手却都笼在袖子里。那张白白胖胖的脸,此时也像带着一张戏里的面具。
都过敏的冷汗漫到了后背上,以他的认知,这就说明,掌柜以前应该是拿过家伙式的,而且现在身上,多半藏有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