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二十四章 万剑归一(2 / 2)

狂龙出狱 寿无疆 1489 字 10个月前

也唯有眼前的这个人类,才有那般潜力和实力。

族长永远都不会忘记,刚刚亲眼目睹了叶风一遍就学会了卢恩的文字,并使出永恒之枪,瞬间席卷全境的一幕。

“不错!”叶风也没打算隐瞒或推卸责任,“是我干的!”

“你……”族长一怔,没想到叶风回答的如此干脆,反倒是无话可说了。

顿了顿,族长又道:“这里的损失,可以给你全免,但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族长可不敢再让叶风这种不安分之人,继续留在这里,指不定又闹出什么幺蛾子的。

因此,免除责任,只求赶紧将此人送走。

“好!”叶风一口答应下来,“打扰了,告辞!”

“我也跟你走!”多力也立即跟上,“我早就想要到外面闯荡一下了,去找寻属于我独一无二的力量,这样才能打造出更厉害的兵器!”

然而,就在两人,准备离开之际。

“王子殿下,就是那小子!”

“是他亲手毁了你的宝剑!”

只见一批人马,飞速袭来。

为首的,正是刚刚逃离现场的拜耳。

在拜耳的身后,还跟着一群小矮人,只不过无论是肤色,还是穿着,都与矮人一族,大相径庭,云泥之别。

他们穿着华丽的衣衫,皮肤雪白,五官端正,男帅女靓,将一旁的矮人,更是比的如小丑一般。

虽然他们的体型相似,但其他的一切,都是天差地别。

“精灵!?”

叶风开启第三只眼,立即洞悉了一切。

矮人与精灵,同宗同源,一体双生。

相传,在北欧神话世界之初,一鲸落万物生,始祖巨人尤弥尔的尸体,创造了九界万物。

其中,精灵一族是由尤弥尔尸体的蛆虫,分化而成,一半是光明精灵,一半是黑暗精灵。

光明精灵,天生美丽优雅,并拥有强大的法力,深受神族以及世人的喜爱,他们居住的亚尔夫海姆,就在神域阿斯加德附近,光明精灵也以服务诸神为荣。

而黑暗精灵,由于生得丑陋,受世人唾弃,被贬称之为矮人或侏儒,由于常年生活在阴暗处,因此喜欢石头和冶金,具有高超的工艺技巧,许多神器皆出自于矮人之手。

如今,叶风身处在矮人的国度,却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光明精灵,果然名不虚传,令叶风也不禁眼前一亮,感到十分惊艳。

只不过,光明精灵敬畏诸神,但在面对对其他种族时,充满了傲慢,以及莫名其妙的自信。

或许在他们眼中,人类也好,侏儒也罢,都是天生低他们一等。

更何况,如今他们可是来兴师问罪的。

只见为首的精灵王子,怒视叶风,大声质问道:“人类?就是你,毁掉了我的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