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宋天龙(1 / 2)

林夏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电子钟。</p>

“你还有两分钟时间。”</p>

“对了,你知不知道你们准备打的人,他是干什么的?”</p>

看到谢泽摇了摇头。</p>

林夏故意装出有点同情的样子说道:“他是个很有名气的律师,专门打刑事官司的那种。”</p>

“你也别心存侥幸了,他已经放出话来了,绝对把你们都给送进去。”</p>

“要是我们这边敢随随便便就放人,他会连我们都一起告。”</p>

“从你们在金山区的检察署门口,一路跟着他开始,他就已经注意到了。”</p>

“不然,我们也不可能出现的那么快对吧!”</p>

“再提醒你一下,你还有最后一分钟。”</p>

谢泽把头微微低了下去,显然在心里衡量得失。</p>

到底是坦白从宽,还是抗拒从严。</p>

林夏也不再催他,等他自己先想明白。</p>

《刑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三人以上,就可以算团伙。</p>

团伙犯罪的量刑并不一定比个人犯罪更重,但会取决于犯罪情节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6�8�6�8</p>

普通团员跟带头大哥的区别,‘含刑量’能一样吗?</p>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p>

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通常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p>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故意伤害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p>

对于团伙故意伤害未遂的情况,法院会参照故意伤害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但考虑到犯罪未遂的情节,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p>

一般来说是三年以下。</p>

但是这个谢泽目前还在缓刑期,一旦定性后,绝对会两罪并罚,喜提实刑。</p>

估计林夏选择他作为第一个审讯对象,也有这一层理由在。</p>

又过了几分钟后,林夏开口说道:“行了,时间差不多了,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算了。”</p>

“反正现有的证据,已经足够定你们一个‘故意伤害未遂了’。”</p>

“你就比较倒霉了,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估计得进去呆几年了。”</p>

“哎......”</p>

“我本来还想着给你一个机会,要是你能老实交待问题,我还能去帮你说说情,让对方不再追究你的,毕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是你把握不住啊!”</p>

“那我也没办法了。”</p>

“小虎,先把他带出去,顺便把宋天龙带进来吧!”</p>

“他只是个开车的,没有参与袭击,只要说清楚了,应该问题不大。”</p>

林夏这是故意说给谢泽听的。</p>

小虎立马回道:“好的林队,我马上去。”</p>

说完后不慌不忙的起身朝着谢泽走去,只是步速放缓了。</p>

两人是师徒,知道怎么打配合。</p>

正当小虎准备打开固定板的时候,谢泽急声道:“别别别,我还有话说。”</p>

小虎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转头看向林夏。</p>

林夏摆了摆手问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是老一套,我没那个时间跟你耗。”</p>

谢泽连忙道:“我交待,我全说。”</p>

小虎也没等林夏指示,几步就回了电脑前坐下。</p>

林夏一脸严肃的开口道:“既然想说了,那就都说完,别删减也别添油加醋的,知道吗?”</p>

谢泽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警官。”</p>

“我跟张宝华两人,都是被宋天龙喊来帮忙的。”</p>

“他说有一个老板,出了一笔钱,想要教训一个人。”</p>